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1、废气 项目施工期扬尘、机械、车辆尾气,以无组织、不连续、间断性排放为主,随施工结束而消失,将对项目周围敏感目标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施工期短,不设置混凝土搅拌站,在项目施工边界设置围挡、采取洒水降尘,对粉状建筑堆料场采取有效篷布覆盖,施工场地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及时清理场地,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加强施工进度管理后,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点影响不大。 2、废水 项目施工场地内设置废水沉淀池,将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机械清洗废水,引入该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施工场地内降尘用水;雨季前优先设排水沟,将产生的地表径流引入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降尘,不外排,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暴雨天进行作业;施工期粪便污水排入附近公厕集中收集,其他清洁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施工期洒水降尘,不随意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夜间应禁止施工,施工噪声在没有采取措施的情况下,施工机械作业噪声在距离场地150m可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标准限值要求。施工期噪声对周边居民点和企业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噪声具有不连续、暂时性特点,且随施工结束而消失。项目施工期短,故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项目用地较为平坦,场地平整过程及建筑桩基建设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土石方,经分压填实后无废弃土方产生,对环境影响不大;产生的建筑垃圾、装修建筑材料垃圾采取分类清理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尽量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部分建筑弃渣统一收集后按照园区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委托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5、生态环境 项目区位于新平矿业循环经济特色工业园区桂山片区,区域内已无原生植被及野生动物,植被多为人工绿化植被(如行道树、盆景等),生物多样性及其自身调控能力较差,受人为影响较大。评价区域内无国家或省级重点保护珍稀动植物物种。 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地表土壤被扰动,雨季施工容易造成水土流失,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为51t,项目整个建设期将不同程度改变土地的利用现状,破坏土壤微生物的生存环境,对项目场地内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使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下降,通过采取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车辆清洗系统、临时遮盖等临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项目施工期间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二)运营期 1、废气 (1)项目设有3台燃气锅炉,锅炉废气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二类区Ⅱ时段要求,通过8m排气筒外排。经估算模式计算,下风向SO2、PM10及NOX最大落地浓度和占标率较小,最大贡献值均能满足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污染物对评价区的影响较小, (2)本项目设置4套乙醇精馏塔对浓缩工序产生的低浓度乙醇进行回收,精馏提纯后少量不凝气以气态形式通过塔釜排汽阀排出,最终通过15m排气筒外排,不凝乙醇废气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中排放限值。 (3)原料工业大麻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15m排气筒外排,经预测分析,生产破碎排放的颗粒物最大贡献值均能满足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4)对于药渣异味,本环评要求及时清运,同时生产区设置空调排风换气设施去除异味,处理后废渣异味对周边居民影响不大。 (5)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符合GB18438-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的限值。。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及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新平县污水处理厂;另一部分生产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008)表2限值要求,其中COD、总磷、总氮三项指标达到新平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设计标准(COD280mg/L、总磷3.5mg/L、总氮45mg/L)要求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新平县污水处理厂,对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包括设备噪声和交通噪声,预测结果表明,厂界四周昼间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噪声源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园区环卫部门清运;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弃编织袋集中收集出售给废品收购站回收;提取过滤废渣,经蒸脱烘干后提供给江川前卫向阳有机肥料厂生产有机肥使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收集后返回提取生产线,不外排;废活性炭经统一收集在自建危废间暂存后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弃层析硅胶、废弃离子交换树脂每2~3更换一次,集中收集后由厂家进行回收处理;质检室废弃药品及试剂暂存于危废收集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矿物油、精馏釜残留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项目所有固废都得到了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防治措施 (1)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不低于2m的围挡墙、施工围网、防风抑尘网,严禁敞开式作业; (2)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3)主体建筑施工设置防尘网,进行全封闭施工,减少粉尘的传播和飞扬; (4)对粉状建筑堆料场采取有效篷布覆盖,使用时部分掀开,减少暴露面积,降低风动扬尘; (5)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应进行硬化,并在施工场地车辆出口处设置车辆轮胎清洗装置,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 (6)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及时清理场地,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 (7)规范车辆装载方式,运输过程采取密闭措施,并按照指定路线运输; (8)使用商品混凝土。 (9)定时对运输路面进行洒水降尘,减小扬尘污染。 (10)及时清扫运输路面,保持路面清洁。 (11)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减少抛洒,车辆进出项目区时限速行驶。 (12)规范车辆装载方式,杜绝沿路泄漏现象。 (13)项目施工运输易撒漏物质必须装载规范,保持密闭式运输装置完好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车辆进出、装卸施工场地时应用水将轮胎冲洗干净,进场道路优先进行硬化。 (14)装修阶段尽量采用环保型的装修材料,减少装修废气产生量。。 2、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沉淀池,对施工废水和施工生活污水进行收集用于施工场地内降尘。 (2)施工期雨水径流通过临时排水沟收集进入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非雨天的洒水降成及施工用水,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免在暴雨天进行作业。 3、声污染防治措施 (1)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以此降低磨擦,减小噪声强度。 (2)建设方应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优化施工时间,夜间禁止作业。 (3)应有步骤安排装载机和挖掘机作业在短期内完成,以把噪声影响降至最低。 (4)在厂区内禁止鸣笛,减速行驶等措施。 (5)装载车辆运输时间避开交通高峰期。 (6)施工运输车辆禁止超载,进入施工场区时减速慢行; (7)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文明施工、轻拿轻放等。项目混凝土浇筑期间,应工艺要求需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应持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向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登记备案,并于连续施工之日1天前公告附近居民和单位,并防止扰民纠纷 (8)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9)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尽可能匀速慢行;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1)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可回收将其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统一收集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方处置。 (2)施工期生活垃圾委托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5、生态影响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易造成水土流失的施工尽量避开雨季; (2)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施工时间; (3)在施工的同时完善施工区内的边坡治理,施工期对景观的影响属于短期的不利影响,其影响是暂时的和可以恢复的。 (4)设置临时排水沟、临时车辆清洗池、临时沉砂池、临时土袋挡墙、覆盖等措施,把工程水土流失影响降低到最小。 (二)运营期 1、大气防治措施 (1)燃气蒸汽锅炉使用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燃烧废气排放浓度满足 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要求,经8m烟囱外排。 (2)本项目设置4套乙醇精馏塔对浓缩工序产生的低浓度乙醇进行回收,精馏提纯后少量不凝气以气态形式通过塔釜排汽阀排出,最终通过15m排气筒外排,不凝乙醇废气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中排放限值。 (3)原料工业大麻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15m排气筒外排。 (4)对于药渣异味,本环评要求及时清运,同时生产区设置空调排风换气设施去除异味,处理后废渣异味对周边居民影响不大。 (5)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38-2001)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的限值。 2、水防治措施 (1)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及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新平县污水处理厂; (2)生产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规模为15m3/d)处理达到《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008)表2限值要求,其中COD、总磷、总氮三项指标达到新平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设计标准(COD280mg/L、总磷3.5mg/L、总氮45mg/L)要求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新平县污水处理厂。 (3)为了确保发生事故或者废水处理站故障时,项目区消防废水以及厂区废水不排出厂界,厂区拟建810m3的事故水池、810m3的消防水池,对项目发生事故时产生的废水进行收集处理,以确保事故时对消防水和厂区废水的全部收集,杜绝事故条件下的废水外排; (4)废水处理站建设过程中污水输送管线及构筑物必须采取防渗措施,防止项目运营后处理废水过程中废水外泄; (5)项目建成后废水处理站应加强管理、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杜绝出现废水污水泄漏等情况及废水非正常情况排放,影响地表水及地下水; (6)全厂区道路采用硬化处理,防止废水外泄后下渗至地下; (7)污水处理站建设过程中污水输送管线及构筑物必须采取防渗措施,防止项目运营后处理废水过程中废水外泄; (8)项目建成后废水处理站应加强管理、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杜绝出现废水污水泄漏等情况及废水非正常情况排放。 3、声污染防治措施 (1)泵类噪声主要来源于泵电机冷却风扇产生的噪声为最强,电机的噪声频带比较宽,一般以中低频为主,因此采用内衬有吸声材料的电机罩和泵基础减振垫。 (2)在厂房隔声的基础上应对生产车间的工人采取配备防噪声耳塞或耳罩的个人防护措施。 (3)通过墙体阻隔、距离衰减及绿化减噪等措施,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要求。 (4)合理安排设备安放位置,尽可能利用距离进行声级衰减; (5)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必须安装在加有减振垫的隔振基础上,同时设备之间保持间距,避免噪声叠加影响; (6)生产主要产噪设备锅炉风机、破碎机、离心泵等置于厂房内,对风机等在进出口处加装消声器,利用墙体隔声及减振等措施以保证厂界噪声能够达标; (7)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园区环卫部门清运。 (2)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弃编织袋集中收集出售给废品收购站回收。 (3)提取过滤废渣,经蒸脱烘干后提供给江川前卫向阳有机肥料厂生产有机肥使用。 (4)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处理,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收集后返回提取生产线,不外排。 (6)废活性炭、蒸馏釜沉渣统一收集在自建危废间暂存后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7)废弃层析硅胶、废弃离子交换树脂每2~3更换一次,集中收集后由厂家进行回收处理。 (8)质检室废弃药品及试剂暂存于危废收集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9)废矿物油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风险防范措施 (1)酒精循环系统设置防爆系统,并且按要求配备消防装置。 (2)为防止酒精、氢氧化钠运输过程中泄漏,要求司机必须小心驾驶,加强运输管理。 (3)在溶剂库及试剂库周围设置围堰,并设置相应的废水排放管。 (4)设置1个810m3的事故池,将酒精储罐及试剂库周边围堰用管道连至项目事故池,当出现泄漏事故时及时将乙醇、氢氧化钠引至事故池中暂存。 (5)厂区雨水总排口设置闸阀及切换装置,避免事故情况下乙醇及高浓有机废水进入平甸河。 (6)在乙醇、氢氧化钠使用过程中,需要加强操作安全培训,使用之后按规定存放在特定的地方,防止泄漏对人体造成一定程度的腐蚀及其它伤害。 (7)将对酒精在线输送系统区域内进行防渗处理,并设置管道,一旦出现泄漏事故可将泄漏液回流至事故池;在车间废水进入厂区内集、排水系统管网中设置排污闸板,在厂区集、排水系统总排放口设置排污闸板,防止事故废水外排。 (8)为了避免原料及残渣暂存发生火灾带来的风险,禁止在该区域使用明火以及带火星的物质,禁止在该区域抽烟等可带来安全隐患的行为。企业应加强管理和相关安全信息培训。 (三)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进行了公示,采取网络、报纸及张贴公告开展公众参与工作,且按要求编制完成了《工业大麻CBD生产应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采取张贴公告及网站方式进行,张贴公示于新平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公示时间为 2019年10月25日至11月7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意见。 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采用网络、报纸及张贴告示进行了公示。网络公示时间为 2019年12月18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未收到任何有关意见;报纸名称为环球时报,报纸日期:2019年12月18日,报纸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意见;张贴公示于新平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意见。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放置于新平宏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示期间无人查阅。 建设单位针对项目周边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发放了问卷调查,个人30份,团体12份。团体问卷中100%表示赞成项目建设,个人问卷中100%的被调查者表示赞成本项目建设,没有收到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