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关于2020年4月1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4-13 16:04   点击率:610打印】【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7015338新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窗口0877-7018658 (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行政审批股)

    真:0877-7019286

通讯地址:新平县平山路33号(新平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8楼)
  邮    编:653499

公示时限:2020413日 —17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类型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云南省新平县黎明铁铜多金属矿详查项目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漠沙镇

云南玉溪瑞岩工贸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

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云南省新平县黎明铁铜多金属矿详查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漠沙镇,探矿权范围极值坐标为:东经101°3815~101°4030,北纬23°5059~23°5244本项目总投资332.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15.7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73%本此保留探矿权面积为10.39km2探矿权范围由10个拐点坐标圈定本次详查共布设钻孔13个,均为地质孔,累计工程量1610m钻孔孔径不小于96mm,岩心采取率≥75%控制矿层顶底板不小于3~5m,每钻进50m用钻孔测斜仪进行测斜。其中:第一阶段布设钻孔7个(ZK0-1/70mZK0-2/180mZK1-1/60mZK1-2/130mZK2-1/120mZK2-2/160mZK2-4/100m),总钻探施工820m;第二阶段布设钻孔6个(ZK1-1/60mZK1-2/120mZK2-1/100mZK2-2/110mZK2-3/180mZK1-3/220m),总钻探施工790m布设槽探15条,探槽设置长100m,底宽0.5~0.8m,深度不大于3m,探槽累计工程量3000m3。其中:第一阶段布设探槽8条(TC0-1TC0-2TC1-1TC1-2TC2-1TC2-2TC3-1TC5-1),槽探工程量1600m3阶段布设探槽7条(TC1-1TC1-2TC2-1TC2-2TC4-1TC4-2TC6-1),槽探工程量1400m3

 

一、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

项目施工机械主要有钻孔机等,均为燃油(柴油)机械,因此燃油机械在作业时产生一定量的燃油废气,主要为TCHCONOX等。因项目所在地地势空旷,山坡上植被茂盛,且探矿点工程量不大,产生的废气量不大,故项目产生的施工机械燃油废气经植被净化、大气中扩散稀释等后,浓度较低,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本项目探矿人员不多,租住矿区附近农舍,在农舍内烹煮食物会产生少量的厨房油烟废气,烹煮食物时主要使用清洁能源电,因项目探矿工作人员仅有11人,油烟产生量少。所以,农舍内油烟废气经空气稀释扩散后,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项目钻探过程中产生的钻探废水沉淀后回用于钻探过程钻头的冷却及泥浆的水份补充,不外排,不会对漠沙河产生水质和水量的影响。此外,根据西南有色昆明勘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勘查工作人员介绍,项目区包气带厚度大,含水层埋藏深,前期施工的探槽及浅井中并未产生涌水。因此评价认为方案实施钻探涌水量可忽略考虑。

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租用当地农民住所进行食宿,生活污水经农户旱厕处理后作为农肥利用,不外排,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探槽的深度0~3m,探槽深度在包气带和含、隔水层之间,项目开挖探槽过程中,可能因含水层露头揭露,包气带保水性能下降,在重力作用下,裂隙水涌出从而引起含水层疏干对区域地下水水位、水量产生影响。本项目勘探以揭露勘查范围内矿体地表露头边界线为主,不对地层产生破坏,不会形成降水漏斗对含水层疏干,因此勘探工程对含水层疏干作用有限,此外,开挖作业剥离地表土壤,会使地表至地下水最近含水层之间的厚度变薄,会缩短雨水入渗补给的时间,从而单位时间内会增加入渗补给量,故项目槽探过程中对地下水水位、水量等造成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勘探区为农村地区,表层土壤目前未受到人为因素引起污染,本次钻探过程中钻孔孔径较小,且取出岩心样后便回填回去,不带入重金属、石油类等污染物,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

本项目实施的探槽为地表工程,挖深较浅,对勘探区域地下水位、水量影响较小。钻探钻孔较小对地层破坏有限,且钻孔施工完毕后使用水泥进行封堵,隔绝了各地层间的水力联系,对勘探区域地下水位、水量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夜间不进行勘探设备的运作,不考虑夜间噪声影响。《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为昼间70dB,由上表可知,距离施工机械10m处,通过距离衰减,可满足上述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施工场界较大,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达标排放。对于施工机械的影响距离,由上表可知,通过距离衰减,各单设备噪声在200m距离外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昼间标准要求。

项目勘探区周边200m的村庄为老普寨、仁和村、大坝多、大龙潭,最近的村民距离勘探区域平面距离为155m贡献值为51.98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昼间标准要求勘探噪声对保护目标造成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开挖及回填土石方3001.3m3,不产生弃方。废土石对环境的影响途径主要包括随意弃置土石方和土石方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抛撒。本项目勘探期间土石方临时堆存于探槽附近,不产生弃方,不对土石方进行运输,因此,废土石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是可控的。项目勘探过程中使用的钻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若机械发生故障,且在施工区域修理时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项目方用专用收集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废机油应设置专门的室内存放点,保证其安全性,设置明显的标志,由专人管理,在转移的过程中按照三联单制度进行管理。本次环评建议项目设置一间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5m2,用于临时存放勘探期间维修产生的含油固废;危废暂存间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并设置明显标识。

项目运营期施工作业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为0.825t/a,经垃圾袋统一收集后并入当地村组生活垃圾一起处置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项目探矿作业人员为11人,旱厕产生的粪便量为1.65t/a。由农户定期清掏后用作农肥,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综上,项目固废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

项目施工占地较小,项目建设总体不会改变当地土地利用的格局。占地类型现状为灌草地,对当地农业生产和植被影响不大,对整个土地利用格局总体影响很小,对当地土地利用现状影响很小。临时土地类型的改变会随着探矿结束后的废土石的回填、地表植被恢复等作业,会得到恢复。

项目场址所在山坡上植被覆盖度一般,主要有灌草地,本项目对植被的影响途径为探槽和钻探工程需要对临时征占地内的植被进行清除,降低区域的生物量。从影响程度而言,首先,工程临时用地范围内无国家、省级保护植物分布,不会对保护植物产生影响。其次,本工程为探矿工程,具备工程量小、探矿工作面占地面积小的特点,破坏植被的植被类型在当地均为常见种,破坏植被的面积很小,破坏植被的数量有限,且被破坏的不会造成某种植物物种的灭绝,也不会造成各种植被在面积上所占比重出现较大的改变。再次,探矿活动为临时工程,对植被的影响是可逆行为,探矿结束后对占地区域内的植被、土地原貌进行恢复,能进一步减缓探矿活动造成的生态影响。综合上述三点,评价认为本项目实施对植被的影响较小,可接受。

探矿活动对野生动物的影响途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占地在一定时期内减少了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及寻食地;其二是施工活动产生噪声,对动物的影响。从影响程度而言,首先,工程临时用地范围内无国家、省级保护动物分布,不会对保护动物产生影响。其次,勘查区受周边村庄开发活动影响已久,分布的动物为区域常见种,已适应人类的活动,对动物的影响有限。再次,探矿活动为临时工程,使用的产噪设备少,持续时间短,随探矿期的结束而结束野生动物通过趋避行动至周边适宜的生境生活,不会对野生动物造成大的影响,更不会造成野生动物物种的丧失。综合上述三点,评价认为本项目实施对动物的影响较小,可接受。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防治措施

1项目在探槽周边修建导排水沟,减少降雨地表径流流入探槽中,从而减少探槽中积水的产生量。

2)每个钻孔设置11m3土工布防渗的临时沉淀池。钻探过程中产生的钻探废水沉淀后回用于钻探过程钻头的冷却及泥浆的水份补充,不外排。

3)在取得相应数据后就回填探槽及恢复地表植被。

4岩心取样后及时回填,减缓钻探对地下水位、水量、水质影响。保持施工机械良好的工作状态,避免施工现场机械漏油渗入钻

5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租用当地农民住所进行食宿,生活污水经农户旱厕处理后作为农肥利用,不外排。

2大气防治措施

1)项目勘探方对在槽探过程中开挖的土石方临时堆放采取密目网覆盖措施

2)在干燥风大的天气进行适时的洒水降尘

3)在槽探结束后及时回填土方,对耕地进行复垦,对草地和荒坡地播种草籽或当地树种。

3、声污染防治措施

1)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减震的设备。

2)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严守操作规范,以使设备时常处于良好运作状态,避免产生非正常运行噪声。

3)给空压机等大噪声设备添加减振垫,以减少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4)在勘探过程中,应及时告知附近村民,在附近村民知情并同意的情况下在进行与村庄较近的探矿工程点的施工。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槽探过程中产生的废土石及时回填。

2)开挖土石方应采用密目防尘网覆盖,避免造成粉尘污染,同时减小水土流失对地表水造成的影响。

3)本项目开挖土石方散布于各个探槽,单个探槽土方产生量较小,由于项目位于丘陵地带,探槽主要占用灌木林地和荒草地,土方的堆存因根据地形地势安全布置,避免强降雨引起土方水土流失。

4)使用过程中若机械发生故障,且在施工区域修理时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项目方用专用收集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废机油应设置专门的室内存放点,保证其安全性,设置明显的标志,由专人管理,在转移的过程中按照三联单制度进行管理。本次环评建议项目设置一间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5m2,用于临时存放勘探期间维修产生的含油固废;危废暂存间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并设置明显标识。

4)生活垃圾经垃圾袋统一收集后并入当地村组生活垃圾一起处置

5)旱厕粪便由农户定期清掏后用作农肥。

5、生态影响防治措施

1为进一步减小探矿活动对土地利用的影响,探矿单位在槽探结束后及时回填土方,对耕地进行复垦,对草地和荒坡地播种草籽或当地树种。

2)探矿单位在槽探结束后及时回填土方对草地和荒坡地播种草籽或当地树种。

3)在探矿过程中禁止非法捕猎和破坏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行为。

4)为防止造成较大程度的水土流失,避免在雨季进行开挖,需对临时堆存的土石方进行密目网覆盖,并在临时堆场周围设置临时排水沟;探矿结束后及时回填,并恢复原貌。

2

玉溪市新平县戛洒花腰傣旅游特色小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与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合建项目

戛洒镇南蚌社区老鱼塘东侧700米处,距离镇区3.7千米

新平县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书

云南新世纪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于201746日取得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项目可研的批复(新发改投资〔201712号)。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1座污水处理厂和1座垃圾热解厂。项目总占地面积228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83平方米,两个工程合并建设,厂区土建按远期一次性建成,设备按近期配置,远期扩容时再增加设备安装。污水处理总规模1m3/d,其中近期规模5000m3/d,远期扩容时再增加5000m3/d,土建一次性建成,设备分期安装。污水处理采用A2/O+纤维转盘滤池工艺,污水配套截污干管管径为DN800,配套管网全长1070m。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垃圾热解处理厂房1座,处理总规模60t/d,其中近期规模30t/d,远期扩容时再增加30t/d,土建一次性建成,设备分期安装。项目总投资7893.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80.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7.36%

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1、废气

项目施工期扬尘、机械、车辆尾气,以无组织、不连续、间断性排放为主,随施工结束而消失,将对项目周围敏感目标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施工期短,不设置混凝土搅拌站,在项目施工边界设置围挡、采取洒水降尘,对粉状建筑堆料场采取有效篷布覆盖,施工场地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及时清理场地,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加强施工进度管理后,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点影响不大。

2、废水

项目施工场地内设置废水沉淀池,将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机械清洗废水,引入该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施工场地内降尘用水;雨季前优先设排水沟,将产生的地表径流引入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降尘,不外排,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暴雨天进行作业施工期粪便污水排入附近公厕集中收集,其他清洁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施工期洒水降尘,不随意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夜间应禁止施工,施工噪声在没有采取措施的情况下,施工机械作业噪声在距离场地150m可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标准限值要求。施工期噪声对周边居民点和企业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噪声具有不连续、暂时性特点,且随施工结束而消失。项目施工期短,故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项目用地较为平坦,场地平整过程及建筑桩基建设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土石方,经分压填实后无废弃土方产生,对环境影响不大;产生的建筑垃圾、装修建筑材料垃圾采取分类清理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尽量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部分建筑弃渣统一收集后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5、生态环境

项目建设占地,会对改变区域内原有的土地利用方式,将对区域生态产生一定影响。项目总永久占地面积为2.29hm2(污水处理厂及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区占地2.15hm2,管网工程区占地0.14hm2),其中占用林地0.37hm2,坡耕地1.81hm2,交通运输用地0.11hm2

项目施工原有的植将被清除,土地性质改变为建设用地,项目建成后将进行绿化,设置5750m2的绿化面积,使得原有受到损害的生态环境得以恢复补偿,从而减缓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截污管线沿戛洒江西侧布设,总长为1070m。管线工程沿线区域主要为灌木林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补种,可得到恢复。总体而言,管线施工量不大,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废气

1)正常排放情况下,所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NO2SO2COHClNH3H2S最大小时浓度贡献值占标率均≤100%NO2SO2TSPPM10PM2.5COHCl最大日均浓度贡献值占标率均≤100%NO2SO2TSPPM10PM2.5HgCdPb、二噁英最大年均浓度贡献值占标率为≤30%

2)正常排放情况下,网格点NO2SO2COHClNH3H2S最大小时浓度贡献值占标率均≤100%NO2SO2TSPPM10PM2.5COHCl最大日均浓度贡献值占标率均≤100%NO2SO2TSPPM10PM2.5HgCdPb、二噁英最大年均浓度贡献值占标率为≤30%

3)正常排放情况下,叠加现状浓度后,NO2SO2TSPPM10PM2.5HgPb在所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厂界外所有网格点小时浓度预测值、日均浓度预测值、年均浓度预测值均达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4)非正常排放条件下,NO2SO2TSPCOHCl关心点及区域最大值小时浓度贡献值或预测值虽然不超标,但与正常排放预测结果具有一定程度升高;NH3H2S出现关心点及区域最大值小时浓度贡献值或预测值超标,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故要加强运营期管理、设备维护,确保环保设备正常使用,杜绝非正常排放。

5)本项目无组织排的废气污染物NH3H2STSP对项目厂界四周设置4个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预测贡献值均达标,所以无组织排放厂界达标。

6)本项目投产后全厂无组织排放源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

2)废水

项目垃圾热解工程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厂房地面清洁废水、急冷箱喷淋废水、等离子塔清洗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可回用于烟气处理用水,不外排。脱酸喷淋水废水进入脱酸塔配套的脱酸液循环池,经补充碱液后可循环使用,不外排。热解车间冷却水晴天满足《城市污水再生水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后可用于绿化,雨季进入项目内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化验室实验器皿清洗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厂区办公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污水处理厂处理效果造成较大冲击,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可做到达标排放。

根据河流均匀混合模型,项目废水排放不会改变戛洒江Ⅳ类的水环境功能。在废水正常排放情况下,将会改善戛洒江的水质现状,其环境效应是正效应。在废水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对戛洒江污染物的浓度贡献值较正常排放均有所增加,因此运营期间须保障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杜绝废水非正常排放。

综上所述,项目本身属于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环保工程。项目自身产生的废水能够得到有效处理,项目运营后,将会改善戛洒江的水质,其环境效应是正效应。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各噪声设备在通过采取安装减震垫,经过车间及厂房墙体隔声等措施后,项目西面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标准要求;其他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项目最近的居民敏感点为南面480m处的下挖沙莫村,其距离项目较远,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项目内热解炉炉渣人工分拣后,可回收利用部分(如金属等)外售废品回收站;剩余部分定期清运,作为建筑材料外售砖厂或铺路等资源化利用,严禁随意堆放或外排;热解炉烟气净化废水处理系统收集的污泥,在固化间加入水泥固化处理,固化后含水率小于30%,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6.3 要求后,清运至新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项目内生活垃圾,运营过程产生的污水厂污泥、栅渣等干化后,全部进入垃圾热解炉进行处理。项目内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紫外灯、化验室废液,均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固废均已妥善处置,符合“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暂存间符合相关标准、法规的要求,对环境无显著的影响。

5)地下水

为防止地下水污染,项目厂区应做好分区防渗工作,按简易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划分,分别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其中一般防渗区包括污水处理厂的各污水处理池、污泥处理池、事故池,垃圾卸料大厅。重点防渗区包括垃圾贮坑、热解车间烟气净化废水处理系统。热解烟气净化废水系统污泥固化及养护间、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进行防渗。进厂截污管线及场内污水管线应采用防腐及防渗材料。项目综合办公楼、值班室、厂区路面为简易防渗区,进行水泥硬化防渗。同时应加强对各生产设施、管线、设备、阀门的检查,降低跑、冒、滴、漏发生的可能,防止对地下水产生污染。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防治措施

1)施工期间应对施工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2对开挖的土石方进行临时覆盖,并进行及时回填压实,减小风蚀起尘。

3)对运输砂石等散体物质车辆加管理,采取加盖蓬布措施。

2、水污染防治措施

1对施工形成的裸露面及开挖临时堆放的土石方进行临时覆盖措施,并在管道铺设完成后及时回填,以减少在降雨条件下所产生的面源流失对戛洒江水环境的影响。

2在设备清洗处设置11m3的沉淀池,设备清洗废水可排入池内,静置沉淀后可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3)施工期间应在施工营地处设置11m3的沉淀池收集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处理后的废水可回用于施工区洒水抑尘

3、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禁止在夜间22000600这一时段施工。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施工点,施工单位应与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联系,按规定申请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

2加强对施工人员环境宣传和教育,认真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做到文明施工。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1)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可回收将其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统一收集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方处置。

2)施工期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5、生态影响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易造成水土流失的施工尽量避开雨季;

2)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施工时间;

3施工结束后,应对项目厂区及管线区域进行绿化,使得原有受到损害的生态环境得以恢复补偿,绿化树种应选用当地常见的植物种类。

(二)运营期

1、大气防治措施

1热解炉配套建设1套烟气净化处理系统,采用“急冷箱+旋风除尘+等离子塔 +脱硫脱酸喷淋净化及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工艺,处理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尾气通过45m烟囱高空排放。

2)污水处理厂区设置1生物除臭滤池装置,预处理工段(进水井、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及平流沉砂池)、生化处理工段(A2/O池)、污泥处理工段(污泥浓缩池、储泥池、污泥脱水机房)设置玻璃钢集气罩收集恶臭气体,并配套除臭风机及臭气收集管道,将各产臭节点的臭气收集至生物除臭滤池净化处理后,由115m高排气筒排放。

3)加强生活垃圾的源头分拣,加强废塑料、废金属资源回收,减少含氯成分高、含金属的物质进入垃圾热解炉,从源头上减少二噁英和重金属的产生。不得在生活垃圾热解气化炉中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本文6.2.1.1规定的除外)、电子废物及其处理处置残余物。

4)为减少生活垃圾无组织恶臭排放,应加强生产、运输管理、保持卸料平台处于负压状态,及时封闭进料仓等措施,生活垃圾暂存间应采取封闭负压措施。这些设施内的气体应优先通入热解气化炉中进行高温处理。

5)生活垃圾的运输应采取密闭措施,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垃圾遗撒、气味泄漏和污水滴漏。

6)加强热解炉烟气处理设施、生物除臭滤池的运行管理,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热解炉烟气净化系统安装一套在线监测系统,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严格按照工艺要求,每月更换活性炭、定期添加碱液。

2水防治措施

1)项目污水处理厂区、垃圾热解厂区应实行雨污分流;污水处理厂应设置规范化的污水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识,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2)项目垃圾热解厂房区域设置1座规模为150m3/d的地埋式生产废水处理系统,采用初沉调节池+絮凝沉淀池+回用水池处理工艺,絮凝剂采用PAC。用于处理垃圾热解厂房地面清洁废水、急冷箱喷淋废水、等离子塔清洗废水,以上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垃圾热解烟气处理用水,不外排。

3)完善厂区雨水管网,项目垃圾热解车间冷却水晴天满足《城市污水再生水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后可用于绿化,雨季进入项目内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排水执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4)项目化验室产生的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应单独收集,经中和预处理后,引入项目内污水处理厂处理。

5)项目综合楼绿化带附近设置11m3隔油池和12m3化粪池,办公人员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可以进入污水处理厂与进厂污水一同处理。

6)制定专人负责废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定期检修设备,确保废水处理设施持续稳定运行。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一般防渗区:污水处理厂的各污水处理池、污泥处理池、事故池,垃圾卸料大厅。一般污染防渗区的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

2)重点防渗区:垃圾贮坑、热解车间烟气净化废水处理系统,重点污染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

3)热解烟气净化废水系统污泥固化及养护间、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进行防渗。

4)项目综合办公楼、值班室、厂区路面为简易防渗区,进行水泥硬化防渗。

5)加强对各生产设施、管线、设备、阀门的检查,降低“跑、冒、滴、漏”发生的可能。

6)项目区垃圾热解车间东面设置一个地下水监测井,每天进行观测,并定期对监测井的地下水质量进行跟踪监测,一旦发现问题,可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进一步扩大。

4声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布置于车间或厂房内,通过车间或厂房墙体进行隔声。

  2)项目内所有设备应认真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产噪设备水泵、鼓风机等安装减震垫,加装消声器等措施。

  3)加强对运输车辆噪声的管理,运输过程合理选线,运输过程中减少鸣笛,限速行驶。

4加强对各噪声设备的保养、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良好运转,减轻运行噪声强度,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项目内热解炉炉渣,在垃圾热解厂房内部建设1座封闭炉渣临时堆场。炉渣人工分拣后,可回收利用部分(如金属等)外售废品回收站;剩余部分定期清运,作为建筑材料外售砖厂或铺路等资源化利用,严禁随意堆放或外排。

2)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栅渣、污泥,通过污水厂脱水机房及干化场处理,含水率小于60%后,掺入生活垃圾中,可进行焚烧热解处理,全部进入垃圾热解炉进行处理。沉砂经脱水后清运至新平县垃圾填埋场填埋。

3)热解炉烟气净化废水处理系统收集的除尘器产生的污泥,污水厂的脱水机房内设110m3污泥暂存池,设120m2污泥固化间,废水处理系统污泥定期用污泥泵抽出至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机房的污泥暂存池,在固化间按污泥:水泥按1:0.15混合固化,不再单独加水,待固化后含水率小于30%,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6.3 要求后,清运至新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4)项目内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出售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利用的收集后送热裂解炉处理。

5)项目内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废紫外灯、化验室废液等均属于危险废物,项目建设120m2的危废暂存间,位于项目综合楼一楼。危险废物在收集时,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形态,可采用不同大小和不同材质的容器进行包装,所有包装容器应足够安全,并经过周密检查,严防在装载、搬移或运输途中出现渗漏、溢出、抛洒或挥发等情况。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或有资质的厂家进行回收。

(6)项目内一般废物暂存、处理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项目危险废物贮运严格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 年修订)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7)建立档案制度,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转移情况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

6、风险防范措施

1)配备一定数量的防腐蚀桶、空油桶、沙土、棉布、石灰、铲子等应急物资。

2)应在项目厂区下游区域设1120m3的应急事故池,应急事故池平时应处于空容状态。

3)项目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加强对项目风险源的日常管理和检查,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

(三)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进行了公示,采取网络、报纸及张贴公告开展公众参与工作。环评单位接收委托后,于2018年1月11日在云南省环境科学学会网上进行了第一次公示; 2019年4月24日,项目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在新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了项目文本链接,并在分别于2019年4月29日、2019年5月6日再云南信息报登报公示;在戛洒镇粘贴公示,收集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稿公示截止时间为5月14日。截至2019年5月14日,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公众或企业反馈意见。

 

上一篇: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关于2020年5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下一篇: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关于2020年3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