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1、废气 项目施工过程中废气主要为建筑材料运输产生的运输扬尘,施工现场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废气,装修废气等,以无组织、不连续、间断性排放为主,随施工结束而消失,将对项目周围敏感目标产生一定的影响。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项目主要对砂石加工生产设备进行安装、生产线平台场地浇注、办公生活用房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量较小,经自然蒸发及场地吸收后无外排,对环境影响不大。施工工人粪便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使用,生活污水较清洁部分直接用于场内降尘,不外排。 3、噪声 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为施工机械噪声和施工交通噪声,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周边最近敏感点为东南面410m的丙南村,距离较远,施工机械噪声可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设备减轻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及人员生活垃圾。根据建设单位提供信息,本项目生活用房均采用活动板房钢架结构,直接搭接即可,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来自厂区地面硬化及办公生活用房建盖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混凝土、生产设备等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钢材和包装塑料等,集中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至附近乡镇生活垃圾堆放点一起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 (1)项目运营过程中粉扬尘主要来源于原料堆场、产品堆场、原料装卸、砂石加工环节及厂区内车辆运输扬尘、车辆尾气、食堂油烟。通过预测分析,本项目砂石加工区无组织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80.868μg/m3,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Pmax=8.958%,污染物浓度均小于相关质量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项目挖机和装载机在运行中产生的尾气主要有CO、NOx、HC等污染物。项目运营期挖机及装载机数量较少,废气产生量小,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影响不大。 (3)项目食堂用电能作为能源,污染物质主要为CO2、烃类化合物等。本项目设置抽油烟机对食堂产生的油烟进行净化处理,项目食堂规模较小,油烟产生量较小,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1)项目污废水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洗砂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洗砂废水不外排,对地表水的影响不大。原料堆场渗滤水经排水沟收集后汇入砂石加工区沉淀池内,经沉淀处理后用于生产过程或厂区洒水降尘。砂石加工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作农肥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量为通过雨水沟引至项目沉淀池内沉淀处理,处理后回用于项目生产过程或外排至漠沙江,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2)采砂对河势稳定的影响分析 漠沙江在天然情况下,河床较为稳定,主要是河床控制着水流,使泥沙在一定的部位和幅度内发生冲淤变化。河道砂石的运移和开挖都会影响水流的形态和河势的稳定。河道采砂对河势的影响主要是由于采砂位置不当,无计划采砂等,如超范围、超深和超量采砂,滥采乱挖河床,非法采砂与掠夺式开采河道砂石资源,必然导致河道演变,泥沙输送变化,河床变形,加剧河床冲刷,必然会打破原有的自然平衡状态,改变河床的平面形态,水流条件,致使影响河势稳定的主要水力因素水位、比降、流速、流态、水流动力轴线等发生变化,造成该河段的河势的不稳定。这种情况如不及时得到遏制,不仅会使河势恶化,而且会危及涉水工程和航运的安全。只要科学、规范、合理、有序、适量并按规定的开采方式进行采砂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对河道起到疏浚作用,一般不会影响该河段的河势稳定。 本次采砂实施,综合考虑了河势、防洪、涉水工程及其它因素,开采时间为枯水期,采取分段开采的方式,自下而上进行开采,由于河道砂石分布不均,本项目开采深度不超过3m,同时边开采边平整河道,不在水流覆盖范围内开采砂石,减少对河床扰动。 (3)采砂活动对河流水质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采用挖掘机沿河道进行开采,平均开采深度为3m,采砂过程中,采砂挖机会对河床底部泥砂产生扰动,导致泥砂于水体中悬浮,以及采砂挖机对泥砂分选后的溢流所带的粉砂和粘土等细小颗粒进入水体,导致采砂作业区水体中含砂浓度增大,引起河水浑浊,表现为悬浮物污染,根据同类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可知,项目采砂活动水体扰动长度约30m,即在作业区下游30m外,作业活动引起的悬浮泥砂基本会全部沉降,采砂过程中悬浮泥砂对河流水质的影响是短暂的,随着采砂作业的结束,其产生的影响也逐渐消失,因此,建设单位采砂过程中应该严格落实以下措施:①严格按照划定的开采区域、开采宽度和长度进行逐步有序开采,最大限度避免河床扰动;②科学合理安排开采时序,优化开采作业工艺。可以有效控制项目采砂作业过程中对河流水质产生的影响。 (4)采砂对泥沙情势的影响 河道内砂、石、土料等是河床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持河势稳定和水流动力平衡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本项目通过科学、合理地开采砂石资源,严禁超深、超量开采河砂,严格按照本报告中规划的开采总量、采砂深度、采砂范围,有计划的进行开采,按照批准的开采范围、深度、采砂方式作业,并配合管理部门的管理,项目采砂对漠沙江的泥沙情势影响不大。 (5)采砂对防洪安全的影响分析 防洪工程安全是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河道采砂与防洪安全密切相关, 是防洪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非法采砂对地区的防洪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危害性极大,会改变河段的河床结构和水流走势,冲淤失衡、崩岸等险情加剧,局部河床恶化,暗藏防洪隐患,对河道治理和堤防建设造成不利影响;而滥采乱挖河砂必将对原本比较薄弱的堤防工程带来严重后果,主要表现为:一是临堤开采河砂会改变水流使深泓贴岸,岸坡变陡,极易引起堤岸崩坍,破坏堤基履盖层,造成汛期圩堤险情频发,危及堤防安全,同时严重威胁圩堤建筑物涵闸、泵站、护岸工程等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二是滥采乱挖的尾沙弃料任意堆放于河床,致使河道内千疮百孔,形成一道道沙丘沙埂,严重影响渡讯行洪安全,危及两岸堤防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项目开展河道采砂后,增加了过水面积,有助于洪水水位的降低,项目采砂应当按照河道、河势演变的客观规律和整治河道、保证防洪安全的需要,结合实际,确定采砂应在理顺水流中、疏浚夹心滩,拓宽河道主槽,增强河道输水、输砂能力,确保河道防洪工程安全为原则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上下游,合理布设,有计划地开采河道砂石,保证河道砂石资源的科学开采利用。同时,每年汛后根据河势变化,河道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河道采砂区划进行重新调整、审批。本项目采砂活动必须确保河道整治需要,确保河道行洪安全,确保跨河、穿河、临河工程安全,项目严格按照本报告中规划的开采总量、采砂深度、采砂范围,有计划的进行开采,按照批准的开采范围、深度、采砂方式作业,并配合管理部门的管理,采砂对实施河段行洪无影响。 (6)对现有水利工程与设施影响分析 项目河砂开采过程中会使开采区域内悬浮物含量升高,对河水水质影响较明显,项目河沙开采扰动的河床为天然砂石矿,悬浮物为颗粒状且颗粒较大,它随着河水运动的同时在河水中沉降,仅会对下游及采砂区域上游短距离(约100m)河段水质有影响。 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开采河段范围内无桥涵、取水口、水闸、跨越或穿越管线、水电站、水工构筑物和水文站等涉水工程。上游最近涉水工程为河口大桥,距离约4.65km,河口大桥上游500m至下游1000m已划为禁采区,项目采砂不会对其造成影响。 项目开采河道上游设有南碱水质监测站,但距离项目开采河道约3.26km,下游约20.78km有南薅水质监测断面,距离较远,项目运营过程中不会对南碱断面水质监测数据造成影响。项目下游设有元江水文站,但距离本项目较远,距离约55km,本项目开采活动影响范围小,对下游水文站无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砂工程对漠沙江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5、地下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任何化学添加剂,初期雨水和洗砂废水污染物主要为SS,因此,项目对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包括设备噪声和交通噪声,项目砂石加工区夜间不进行生产,根据预测,项目厂界噪声东面、西面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0dB(A)),而厂界南面、北面均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0dB(A))。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砂石加工区南面主要为漠沙江、山体,北面为旱地及山体,无村落等环境敏感点,周边最近敏感为厂区东面约810m的丙南村,距离较远,产生的设备噪声对其环境影响不大。 5、固废 项目产生的沉淀泥沙经挖机打捞后定期外售给砖厂作为生产原料使用或提供给周边种植户还田使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运至附近乡镇生活垃圾堆放点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产生的废机油用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位于办公生活区内,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油罐残渣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产生的废弃含油抹布手套混入生活垃圾,随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生态 (5)对陆生生态影响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扰动地表影响范围主要为河道滩涂,扰动影响范围相对整个区域来说较小,区域植被以常绿阔叶林、稀树灌木草丛为主,人工植被主要有桉树林,植被稀疏,为典型的元江干热河谷植被类型,评价区内未发现国家及地方保护植物,项目的实施不会造成整体生态环境的不可逆影响。项目采砂占用土地是临时的,不会对整个地区的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的功能和稳定性 产生较大影响。项目所占区域生物多样性不丰富,野生动物种类较少,除偶见野猫、田鼠、麻雀 等常见野生动物外,未见其它珍贵性野生动物,动物本身具有寻找适合生境及适应新环境的本能,因此,动物可能迁徙至其他区域生活繁衍生息。因此,只要注意规范开采及生产活动,项目对动物的影响不大。 (6)对水生生态影响 1)对水生生境影响:采砂过程中,将扰动河床,使采砂区局部水生生境质量有所下降,挖掘机开采过程中对采区水域的扰动影响将加剧,并增加漏油对水体污染风险,影响水生生物栖息环境,该种影响属暂时性、可逆影响。由于采区面积范围较小,规划工程对所在河段的总体水生生境而言属于局部小范围的影响,对水生生态系统的改变是局部的。 2)对鱼类重要生境的影响:根据现场勘查,项目采砂河段内不存在各级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主要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及洄游通道。所以,本项目对鱼类重要生境影响较小。 3)对浮游植物的影响:采砂期,采砂作业将会扰动河床底泥,使近岸悬浮物增加,悬浮物在重力、波浪、风力等因素作用下扩散、运动,对沿岸及洲滩附近水域的浮游植物的生存造成影响,并有可能改变采砂区附近水域的浮游植物的种类组成和群落结构,造成浮游植物生物种类和数量的减少。 采砂期进行涉水作业,水体透明度下降,浑浊度上升,将导致浮游植物光合作用下降,初级生产力阶段性减少。但采砂活动结束后水流趋于平缓,流速降低, 则泥砂含量减少,水深增加,水体透明度增加,有利于浮游植物光合作用,可逐渐恢复到原有水平。 4)对浮游动物的影响:局部采砂造成采砂区水域水质浑浊,一方面会直接造成浮游动物的死亡,另一部分采砂工程对作为饵料的浮游植物的影响,同样也会加速浮游动物数量和种类的减少。采砂会使浮游生物的生物量有一定的减少,但由于浮游动物个体小,繁殖速度快,当悬浮物质沉淀,水质恢复后,浮游生物的数量将会逐渐恢复,同时水流的流动,上游江段的浮游生物的补充弥补了采砂对浮游动物的损失量。 5)对底栖动物的影响:由于底栖动物移动缓慢,多营定居生活,并且其主要栖息在沿岸浅水及滩坡附近水域,而采砂活动主要集中在这些区域,因此,采砂活动对底栖动物的影响较大。 采期采砂搅动河床底质,会造成采区底栖动物大量死亡,特别是螺蚌类等大型底栖动物,因其活动迟缓,逃逸能力有效,采砂将导致其资源量的急剧减少,同时上层泥土、水草的破坏,资源也会大幅度降低。 6)对鱼类资源的影响:河砂开采后,改变了河床形态,造成局部河势变化,分布在河道附近原有定居性鱼类生境遭到破坏。同时开采将导致采区的部分河滩消失,河滩周围水生植物、底栖动物等水生生物资源丰富,是定居性鱼类的产卵繁殖场所,河滩的消失将导致这些产卵繁殖场所也随之消失。 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采砂河段范围内未发现重要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鱼类主要以经济鱼、土著鱼为主,均为常见鱼类,因此项目运营期对鱼类影响不大。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废气及施工粉扬尘,其中燃油机械废气主要为CO、NOX、烃类等污染物,粉尘来自土石方开挖、场地平整、临时道路施工、建筑材料装卸、运输和堆砌过程等动力扬尘及施工垃圾现场堆放产生的扬尘。施工时通过定期洒水、加强管理、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施工废气经自然扩散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施工期间产生的砂石料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及设备工具清洗水等,经沉淀后可回用于洒水降尘; 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旱地施肥。 3、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噪声可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高效低噪设备减轻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施工固废主要为厂区地面硬化及办公生活用房建盖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混凝土、生产设备等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钢材和包装塑料等,集中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至附近乡镇生活垃圾堆放点一起处置。 本项目施工期工程量小、工期短,目前施工期已结束,施工产生的废气、噪声均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处置妥当,未对外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施工期间未出现污染扰民情况,未接到环保投诉。 (二)运营期 1、大气防治措施 (1)增设洒水抑尘设施、原料堆场及产品堆场设置雾炮机,以雾化形式对料场进行喷淋降尘,必要时采取篷布进行遮盖,做好防风、防雨措施; (2)在卸料的过程中应做到轻卸缓放,卸料车辆减速,控制卸料速度,原料在卸载过程中采取先洒水再卸载; (3)原料装卸之前可适当洒水,原料保持湿度在8%~10%之间,减少粉尘的排放;在投料口安装喷雾降尘设施,通过调节雾化来控制粉尘的排放; (4)砂石加工过程中破碎环节、筛分环节安装喷淋降尘设施,采取自动喷洒水的方式降低粉尘的产生,可有效降低破碎、筛分环节产生的扬尘; (5)运输车辆必须加盖篷布,做到100%密闭运输,减少抛洒,限速行驶; (6)定时对厂区运输路面、堆场附近进行洒水降尘; (7)对于在粉尘产生源点工作的工人,应加强劳动保护,配备口罩等; (8)运输车辆与生产机械等均应使用清洁燃油料,机械状况维修良好,以减少废气排放。 (9)食堂油烟通过抽油烟机处理后外排,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影响不大。 (10)运输路面应进行砂石铺设,定期对路面进行洒水降尘,旱季增加洒水频次。 2、水防治措施 洗沙废水经沉淀池(容积600m3)沉淀处理后,排入清水池(容积200m3)用泵抽至洗砂机循环使用,不外排。 (2)原料堆场渗滤水经排水沟收集后汇入沉淀池内,经沉淀处理后用于生产过程或厂区洒水降尘。 (3)原料堆场、产品堆场四周修建简易排水沟,产生的初期雨水通过雨水沟引至项目沉淀池内沉淀处理,处理后回用于项目生产过程或外排至漠沙江 (4)砂石加工区产生的生活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作农肥使用,不外排。 (5)合理取水,加大回水量,减少新水用量。 (6)加强废水回用系统的管理,负责落实到人,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定期检查运转设备。 (7)产生的洗砂废水经沉淀池充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过程。 (8)日常运行过程中应严格管理,保持循环系统的正常运行,防止事故情况的发生。一旦循环系统运行不正常时,应立即停产进行检修,严禁废水排出厂外。 (9)加强回用水设施及其配套管线的维护和运行管理,防止回用水设备及其配套管线跑、冒、漏。加强对岗位人员的培训,加强回用水设备的维修,杜绝因为设备事故而引起的非正常排放。 (10)注意控制河砂开采强度和开采范围,防止越界开采和超强度开采。 3、地下水防治措施 (1)重视水处理构筑物、管线、输水泵等的维护维修和管理,水泵等易损设备配备备用件,确保营运中不发生事故情况。 (2)运行过程中加强污废水、固废的收集管理,采取分类贮存措施,严禁一般固废与危险废物混合贮存。 (3)本项目柴油罐采用地上式双层钢制储罐,柴油罐放置区设置防渗池,防渗池的容积应大于柴油罐的容积。 4、声污染防治措施 ((1)尽可能选用功能好、噪音低的设备; (2)合理安排设备安放位置,尽可能利用距离进行声级衰减; (3)对各生产设备安装减振垫,减少噪声的产生; (4)车辆禁止超载、减速慢行,车辆途径居民点时限速行驶; (5)按车位有序停车,确保停车场内车辆进出顺畅。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沉淀池泥沙采用挖机打捞,定期外售给砖厂作为生产原料使用或提供给周边种植户还田使用。 (2)废机油用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3)柴油储罐残渣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至附近乡镇生活垃圾堆放点处置。 (5)危险废物暂存间基础应进行防渗处理,做好防风、防雨、防晒设施,设置明显标识,专人进行管理,并建立危废记录,清运做好转移联单。 (6)产生的废弃含油抹布手套混入生活垃圾,随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按照设计的开采范围、开采时间、开采方法进行开采,不得越界开采,严格按照划定的开采区域、开采宽度与长度,逐步有序的开采,尽量避免开采活动对河床的扰动作用。 (2)要求在禁采期禁止在河道内堆存砂料,砂料及时出售。 (3)工程建设和营运要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基础,合理设计规划,合理开发利用, 严禁破坏资源的项目建设,要选择占地少,污染小,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的项目,尽量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干扰破坏,保护重要的动植物资源。 (4)加强火险防范,采取综合治理,多措并举,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控制和降低火灾的损失,同时增强员工和附近居民的防火意识。 (5)项目采砂结束后,对地表建筑物进行拆除和清运,并对地表进行平整,然后进行植被恢复; (6)不得损坏河道工程、水工程、堤顶路面、测量标志、水文观测设施、照明报警设施、通信电缆、宣传牌、界桩、里程桩、护堤护林设施和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其它工程设施; (7)禁采期内,采砂机械、设备必须撤出河道管理范围。 7、环境风险措施 (1)建设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规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柴油储罐采用双层罐,周边设置钢筋混凝土防渗池,罐区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设置消防砂等应急物资。 (3)严禁吸烟、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柴油储罐区域,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加油,在储罐区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设施以便对可能发生的火灾及时处理。 (4)配备吸油毡或吸油毯等应急物资,若发生河面上有浮油或发生柴油泄漏,应该第一时间停止作业,并对油物进行吸附,吸附物用器具统一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再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5)建立环境风险管理制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储备。 8、服务期满后环境保护措施 服务期满后,办公区及生产设备设施均要照原环境保护部《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2017年第79号)要求,做好拆除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污染物)应通过分类收集,进行妥善处置,被油料污染的土壤等应妥善收集,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避免二次污染给环境造成的影响。生产、生活设施拆除后应对场地进行平整覆土复垦,或采取植树、植草等措施进行景观和植被恢复,以减少其对自然景观的影响。对采区进行平整,不得形成阻水障碍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