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环境影响 1、拆除过程回顾性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建筑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主要为其下风向200m内,对此范围内的保护目标产生的影响较大。由工程分析可知,轮窑拆除期间产生的扬尘量为4.30t,在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后的扬尘产生量约为2.15t,可以看出,洒水降尘、禁止大面积拆除等措施对减轻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具有显著效果。因此,轮窑拆除产生的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且影响较小。 (2)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拆除产生的噪声值较大,类比估算,为80-90dB(A)的间歇性噪声。项目施工过程对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大。但是由于项目拆迁期短暂且噪声属于非连续性噪声,经采取隔声屏障遮挡,原有建筑的阻隔,以及合理安排拆迁时间等措施,该影响可以降低。 (3)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其中主要拆除的主要是砖厂轮窑,大部分回填于项目区,少部分已由施工单位委托环卫部门进行了清运处置。 项目废弃设备、设施:销售给当地废品回收站进行了回收处置 2、已建工程回顾性施工期影响分析 (1)大气影响分析 已建工程中装载机、挖土机等施工机械及土石方运输车辆使用柴油或汽油燃料产生的燃油废气会对施工区域空去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根据实地勘察,由于目前燃油机械使用密度较小,施工产生的烧料燃油废气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区域空气环境质量无大的影响。场地土石方均已清运回填完毕,扬尘影响已基本消失。 (2)水环境影响分析 已建工程产生的施工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清洗废水,收集于沉淀池内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和轮胎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重复循环利用,不外排。已建工程已采取以上施工废水控制措施,未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 (3)噪声影响分析 已建工程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声级值一般在80~95dB。据调查,地基开挖及土石方工程由于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较多,易对周边临近的居住区声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但随着地基工程的结束该部分施工噪声已停止产生,对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影响得以降低。 (4)施工期固废 已建工程产生的建筑废弃材料及生活垃圾均已合理、规范处理、处置,施工现场除堆存少量施工所需建筑材料外,无废弃建筑材料堆存。施工期所挖土石方已回填处置完毕。 (二)运营期 (1)废气 项目运营过程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焙烧烟气、汽车尾气、员工食堂油烟。焙烧烟气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为2.485μg/m3,占标率为0.55%,二氧化硫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为22.82μg/m3,占标率为4.56%,氮氧化物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为8.927μg/m3,占标率为2.57%,氟化物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为0.6396μg/m3,占标率为3.20%;破碎筛分有组织排放粉尘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为1.206μg/m3,占标率为0.27%;逸散粉尘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为74.72μg/m3,占标率为8.3%。项目全部最大落定浓度对环境贡献值较小。最近的居民点为项目西北面125m的那允小组,保护目标位于项目区侧风向。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水 项目内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制排水。场地及道路的雨水采用明沟排水,排入蓄水池;项目无生产废水,员工食堂废水及盥洗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或者降尘用水,废水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根据预测,东、西、南、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行产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4)固废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垃圾桶后并入那允村生活垃圾统一处置;隧道窑煤渣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制砖;废泥条及边角料返回搅拌工序作为原料重新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作原材料添加至搅拌工序;废矿物油经废油桶收集后贮存在新建5m2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运营期 1、大气防治措施 (1)粉尘 ①原料堆场以及内部堆场进行地面硬化措施,围挡封闭,场地定时洒水抑尘并保持料堆表面湿度,大风天气用篷布遮盖料堆,定时扬尘洒水降尘。 ②原料破碎筛分粉尘通过集气罩、密闭收集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除尘,通过1根标高15m排气筒排至大气。 ③原料堆场设置围挡封闭,场地定时洒水抑尘并保持料堆表面湿度,大风天气用篷布遮盖料堆,定时扬尘洒水降尘。 ④原料页岩运输过程,对车辆进行限速,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并定期对运输路面洒水降尘; (2)焙烧干燥烟气 焙烧烟气经湿式双碱法脱硫脱氟除尘系统处理后,由15m烟囱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 (1)厨房污水经隔油池隔油(容积为1m3)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容积为12m3)进行处理,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2m2/d)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或者降尘用水。 (2)做好雨污分流。 (3)初期雨水收集至容积约为50m3的蓄水池后,回用于生产用水。 (4)不设置污水排放口。 3、噪声防治措施 (1)主要的产噪设备采取安装减震垫、橡胶垫等进行减震降噪;采取合理调整平面布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2)在设备选型方面,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订货时可向厂家提出要求,或者根据厂家提供的设备噪声值进行选择使用。 (3)提高设备安装精度,并对设备基础采取减振处理。 (4)在厂区四周种植树木,可起到一定的降低噪声作用。 4、固废防治措施 (1)隧道窑的外燃煤渣、不合格的烧结砖和废泥条及边角均全部返回作为原料重新利用。 (2)循环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收集后用作原材料加至搅拌工序。 (3)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运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放。 (4)危险废物:统一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5)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作原材料,添加至搅拌工序。 5、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在原料堆场四周设置挡土墙和修筑截排水沟(长120m、厂区长550m,均宽50cm),将雨天场内初期雨水收集进入沉砂池内暂存沉淀,非雨天时回用于洒水降尘或生产用水,以减轻原料堆场发生水土流失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