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发〔2023〕4号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平县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2) 疫苗“健康惠民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新平县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2)疫苗“健康惠民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平县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2)疫苗 “健康惠民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5年) 为促进宫颈癌综合防治,增加人民群众健康福祉,根据《玉溪市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2)疫苗“健康惠民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县户籍适龄女性人群中实施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2)疫苗“健康惠民工程”三年行动(2023-2025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背景 统计显示,我国宫颈癌死亡率已占全球的20%,且发病率、死亡率呈逐渐升高和年轻化趋势。宫颈癌是唯一通过接种宫颈癌疫苗、群体性筛查和治疗,可以被消除的癌症。 HPV疫苗的应用已有10余年,在全球应用中,疫苗预防效果明显。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加速消除宫颈癌全球战略》,建议具备条件的国家积极引入HPV预防性疫苗接种预防。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出台《健康中国行动—癌症防治实施方案(2019—2022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提出积极推进预防接种防治工作要求。实施HPV2疫苗“健康惠民工程”三年行动,是落实中央、省、市工作要求,是有效降低适龄人群发病风险、增加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要民生举措。 二、实施内容 (一)工作目标 通过县级高位推动、各乡镇(街道)全面组织实施,广泛宣传宫颈癌防治知识,提升广大群众疾病防控意识和接种率,降低女性宫颈癌患病率,提升我县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工作原则 采取“知情、自愿”的原则开展。 (三)项目范围 全县具有新平户籍,接种当日年龄在9—30周岁、身体健康、无接种禁忌、既往无HPV疫苗接种史的女性人群中开展。其中重点针对2023—2025年初一年级春季学期在校学生开展免费集中接种,其他适种人群提倡积极参加预防接种。 (四)项目时间 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每年重点针对初一年级春季学期在校学生开展集中接种,实施三年)。2023年初一年级春季学期在校学生集中接种工作自2023年3月1日起正式开展实施,3月15日前结束集中接种,其余适种人群根据各乡镇(街道)预防接种点开放时间自行选择接种时间。 (五)实施主体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我县项目实施主体。 (六)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采取由市县两级财政资金补助(重点针对全县在校初一两级适种女性免费接种)方式。 县级补助资金,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并拨付县疾控中心。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县直有关单位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保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1.县卫生健康局:牵头推进HPV2疫苗“健康惠民工程”三年行动,负责完成方案制定、统筹组织、协调、服务、督导与考核评价等工作。 2.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县级财政补助资金;负责指导卫生健康部门制定资金拨付、使用及管理规定,加强资金监管。 3.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统筹全县各学校开展宣传动员、组织发动、协调管理工作;向县疾控中心及乡镇(街道)卫生院提供辖区内初一年级春季学期在校女生名册,配合做好接种登记台账,会同疾控部门组织初一年级春季学期在校女生有序开展接种,配合做好接种登记台账和财政补助资金核算。 4.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疫苗流通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管。 5.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媒体配合做好政策解释和知识宣传,提高群众主动参与意识,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6.县妇联:协助做好项目范围女性人群的宣传和发动工作。 7.县总工会:负责做好特殊困难职工和货车司机等“八大”适种人群的宣传组织发动和经费补助工作。 8.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困难群体适种人群的宣传动员和经费补助。 9.县疾控中心:制定接种技术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和指导检查,密切关注和监测疑似异常反应,负责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10.各学校:负责落实县教育体育局工作安排部署,宣传、组织发动本校初一年级春季学期在校学生进行疫苗接种,同时配合卫生院做好登记管理和保障工作。 11.各乡镇卫生院、城区健康管理中心及县人民医院:负责HPV2疫苗的接种工作,同时做好台账登记管理及现场质控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落实《玉溪市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2)疫苗“健康惠民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文件要求,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和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努力提高资金的执行率,按时限要求完成绩效目标。 (三)强化风险应对。由县疾控中心按照接种相关技术要求,制定接种技术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和指导检查,确保所有接种服务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严格按照预防接种规范开展疫苗接种工作,同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我县各接种点认真做好因接种HPV2疫苗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调查,并及时开展应急处置。 (四)强化宣传保障。充分利用妇女节、女生节、国际HPV知晓日、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等阵地,发挥工会、妇联、学会和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利用互联网、电视台、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家长微信群、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多载体开展社会倡导活动和公益科普宣传,不断提升HPV疫苗惠民接种项目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 (五)强化督导检查。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指导,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县疾控中心加强对疫苗规范接种的督导检查,确保接种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附件:新平县对适龄女性接种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技术方案
附件 新平县对适龄女性接种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技术方案 一、项目背景 宫颈癌是世界范围公认威胁妇女健康的主要“杀手”,位居2020年全球女性癌症发病率第四位,是唯一病因明确,可防、可控的癌症。人乳头瘤病毒(Human Papilloma Virus,HPV)是定向感染人体皮肤及黏膜复层鳞状上皮细胞的一类乳头瘤病毒,研究证明HPV疫苗对疫苗病毒型别相关的宫颈癌前病变的保护率可达100%,接种HPV疫苗是预防、控制宫颈癌最经济有效的措施之一。 根据《玉溪市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2)疫苗“健康惠民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的通知要求,新平县决定于2023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开展实施本项工作。 二、工作要求 本着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规范对9—30周岁本县户籍、身体健康、无接种禁忌、既往无HPV疫苗接种史的女性人群中安全、有序地开展接种疫苗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教育以提高公众对HPV相关疾病及其预防控制相关知识的认知。积极引导本县户籍9—30岁女性主动选择HPV疫苗,从而有效降低HPV相关疾病的发病水平、减少因罹患该疾病导致地方政府和家庭的经济负担、节约相应的社会投入与卫生资源,在3年时间内,对适龄人群做到愿种尽种。 四、接种对象 (一)具有本县户籍且接种当日年龄9—30周岁(重点保障初一年级在校适种女生免费接种+其他年龄段个人自费的方式)女性人群。受种者接种时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以证明其户籍归属和年龄。 (二)身体健康,无接种禁忌。 (三)未接种过其他HPV疫苗。 五、疫苗的使用 (一)疫苗种类 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HPV2疫苗),0.5ml/剂次(预填充式)。 (二)接种程序 9—14岁女性:按0、6月分别接种1剂,共2剂; 15—30岁女性:按0、2、6月分别接种1剂,共3剂。 (三)接种部位 肌内注射、首选接种部位为上臂三角肌。 (四)接种指征 接种点应对受种者进行健康筛查,确定受种者无接种禁忌后,方予接种。 1.以下情形禁止接种: (1)受种者为双价HPV疫苗说明书确认的禁忌对象; (2)疫苗说明书规定的其他事项。 2.以下情形暂缓接种:接种者患有急性严重发热疾病时应推迟接种本品,若当期或近期有发热症状,是否推迟疫苗接种主要取决于症状的严重性及其病因。 3.以下情形无需再接种:既往已接种其他HPV疫苗。 六、疫苗采购与供应管理 (一)疫苗采供 新平县疾控中心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类疫苗集中采供系统,选取疫苗供应企业,并与企业签订采购协议,按照协议价进行供货 (二)疫苗管理 疫苗厂家根据采购需求量每月配送至新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疾控中心配送至各预防接种门诊。各疫苗使用单位要根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建立真实且完整的接收、储存、使用记录,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5年备查。县疾控中心、接种单位接收疫苗时应当索要疫苗储存、运输全过程的温度监测记录和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5年备查。对不能提供全过程温度监测记录或者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的,不得接收。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在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等各环节做到冷链储运,做好温度监测工作,疫苗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严防冻结。 七、接种服务 (一)接种点设置 实行属地管理,定点接种。我县取得预防接种合格接种单位的预防接种点为指定的免费双价HPV疫苗接种点。受种对象可选择户籍地或居住地指定的预防接种门诊实施接种。 (二)时间安排 1.前期准备工作。2022年11月30日前各县(市、区)完成重点接种对象的摸底调查、登记造册以及接种点的设置;2023年2月县疾控中心采购疫苗,并运转至各预防接种单位。 2接种时间。2023年3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每年开展,实施三年),每年3月前完成当年初一年级女生的第一剂接种,间隔6月后完成第二剂次接种,其余适种人群接种单位应确保在不影响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前提下,确定接种日程和场地安排,保证接种需求,确保现场秩序和安全。 (三)接种流程和要求 1.核对受种者信息。接种人员严格按照适种对象要求,核实受种者提供的个人资料。对不属于本次双价HPV疫苗接种对象的人群,接种人员及相关卫生部门应做好政策解释。对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接种人员应提出医学建议,告知预防HPV疾病的相关知识。 2.预检与接种告知。医务人员开展预检工作,确定受种人群无接种禁忌。接种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向受种者充分告知,告知内容包括疫苗效用、接种禁忌、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以及接种注意事项。接种人员在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后,征得受种者(或监护人)同意后签署知情同意书(附件1)。 3.实施接种。接种人员应遵循《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安全注射要求,使用符合相关要求的注射器材。疫苗实施扫码接种,所有接种服务人员必须经县疾控中心培训合格后上岗。为防止发生群体性癔症,应合理安排、避免人群聚集。 4.信息登记。有接种证者应将接种记录登记到接种证上,并将受种者信息按照免疫规划信息登记要求,录入至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对于无接种证者,各接种门诊应依据各级具体要求制作并发放专用的接种信息记录卡,受种信息同样录入至免疫规划信息系统。 5.接种后留观。接种后要求受种者在现场留观30分钟,期间未观察到不良反应,留观结束后方可离去。 八、潜在的风险和防范 (一)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由于个体差异或潜在疾病等原因,接种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要按照《玉溪市9—30岁女性接种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项目预防接种不良事件应急处置指导方案》(附件2)做好因接种双价HPV疫苗后发生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工作,及时做好接种双价HPV疫苗不良反应的处置。对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在做好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沟通解释的基础上积极妥善予以处置。具体由县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提供技术支持,费用由提供疫苗公司承担。 (二)接种疫苗后患HPV相关疾病 由于个体差异原因,个别受种者可能不能获得满意的预防效果,甚至罹患HPV相关疾病。针对此情况,接种人员应在接种前充分告知潜在风险,事件发生后耐心做好解释答疑工作,各级人员做好风险沟通。 九、宣传动员规范统计 (一)大众宣传 各学校、接种单位统一使用下发的宣传产品(如海报、宣传片等),充分利用本辖区现有免疫规划、社区卫生、健康教育、医疗机构、街道、村(社区)等平台开展宣传外,还可以联合社区组织和民间组织参与宣传。此外,县教育体育局要积极配合县卫生健康局对在校小学、初中、高中适龄人群开展健康宣教。县卫生健康局要与媒体合作做好风险沟通,防止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非理性炒作,干扰本项目正常推进。 (二)造册统计 各预防接种门诊在启动工作前,根据教体部门提供2023年—2025年春季新入学初一年级女性人群名册,编制辖区接种名册和接种记录信息表,其余年龄段适种人群做好接种信息登记工作。县疾控中心统一印制接种登记本(附件3、4、5、6)下发到各接种单位。 十、人员培训 县疾控中心组织相关机构和人员开展培训,培训重点包括基本信息登记、技术方案、安全接种操作规范、异常反应监测与报告、报表规范填写与上报、督导、效果评估方案等内容。 十一、督导与评估 县卫生健康局将该项目纳入目标管理,定期组织疾控中心开展督导考核(附件7),考核包括目标人群数完成情况、接种服务质量、疫苗和经费管理、宣传等内容。督导检查主要采取报表查询、现场询问等方式进行。 十二、资料汇总上报 各接种单位遵循并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认真做好接种信息的规范登统工作。对照开展工作的各种登记报表注意收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接种情况。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每月上报工作进度(次月8日前)、年度工作总结于次年1月13日前报至县疾控中心。待项目实施结束后以县疾控中心撰写项目完工报告并上报。 十三、其它 业务技术联系:新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普建芬、马新蓉、张梦雨、李洪峰); 联系电话:0877-7024885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印发
政策解读:http://www.xinping.gov.cn/xpxzfxxgk/zfwjjjd/20230519/14461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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