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发〔2024〕12号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平县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新平县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9月1日 新平县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积极探索开展社会救助“物质+服务”的有效路径和具体措施,结合新平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资源链接、多元救助、示范引领的基本原则,探索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试点服务类救助方式,提升困难群众服务质量,不断满足困难群体多层次、多样化救助需求,兜牢兜实困难群众民生底线,增进民生福祉,推进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综合运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救助政策,健全医疗救助、住房保障、教育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等专项社会救助,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急难救助作用,完善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社会化救助。通过“物质+服务”改革创新试点,为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中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群体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健康、安全、情感、能力提升等服务。推进社会救助方式项目化、多元化发展,构建行之有效、运行规范、群众满意的社会救助服务新格局。 三、实施范围 全县12个乡镇(街道)和124个村(社区)。 四、服务对象 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型困难家庭、过渡期内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低收入人口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其他特殊困难群体。 五、服务内容 (一)照料护理。衣物及床上用品清洗与缝补、房屋清扫、代办服务、助餐服务、理发服务、个人卫生服务、临时托管、安全隐患排查等。 (二)康复训练。病残康复训练、健康知识宣讲等。 (三)送医陪护。预约挂号、送医陪医、住院陪护等。 (四)社会融入。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课业辅导、就业服务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医疗健康服务、清洁服务、能力提升服务等服务,解决服务对象在日常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五)心理疏导。组织主题活动、探视关爱、家庭教育辅导等。 (六)资源链接。根据服务对象需求链接相关部门或慈善机构等。 六、服务供给主体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等职能部门以及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等群团组织; (二)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法人、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三)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社区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 (四)社会工作者、志愿者。 七、服务方式 采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服务”的模式,在政府有关部门履行职能职责基础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努力满足困难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面临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 (一)部门联动。民政部门加强与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开展常态化物质救助基础上,有效拓展服务类救助。 (二)政府购买。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定第三方机构,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开展个性化定制服务,并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 (三)社会力量参与。建立“五社联动”机制,联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慈善资源”力量,针对性开展帮扶。 八、服务流程 (一)个人申请或主动发现。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对象到村(社区)或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窗口进行申请;通过线上大数据核查与线下入户调查相结合,村(社区)对辖区内所有符合服务对象范围的家庭开展入户调查,主动排查服务需求,并上报乡镇(街道)。 (二)受理登记。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将村(社区)上报的或个人申请的服务需求进行分类登记。 (三)入户评估。由村(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全面观察和了解评估救助家庭生活起居、医疗康复、家庭关系等方面状况,掌握救助对象真实需求和服务介入点,帮助救助对象解决实际问题,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择享受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的,并填写入户调查相关表册。 (四)审核认定。乡镇(街道)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和入户调查情况,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服务需求、服务项目进行审核认定,以户为单位形成服务需求清单。 (五)开展服务。服务供给主体根据服务需求清单制定服务项目内容,重点开展生活照料服务、健康服务、安全服务、情感服务、能力提升服务等五类救助服务,做到需求服务细、政策覆盖全、保障服务准。 (六)建立档案。服务供给主体应当对服务对象建立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编号存档”,做到“服务精细化,档案标准化”。 九、实施步骤 (一)统筹谋划阶段(2024年8月—9月)。成立新平县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工作专班,确定工作职责,对社会救助服务事项、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收费标准等开展调研,明确服务对象,细化服务流程,制定服务清单,召开启动会议,组织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全面统筹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工作;各乡镇(街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形成各具特色“物质+服务”实施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4年10月—2025年5月)。打造民政部门牵头主导、乡镇(街道)组织运行、社会组织及专业社工、志愿者参与实施的“订单式”帮扶模式,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进,为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健康服务、安全服务、情感服务、能力提升服务等服务项目,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形成各具特色的亮点服务。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6月—7月)。各乡镇(街道)对“物质+服务”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并形成工作总结报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对各乡镇(街道)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形成可持续的社会救助服务品牌和服务项目,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积极稳妥有序发展。 十、工作职责 (一)县民政局。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做好统筹协调,负责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组织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评,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二)乡镇(街道)。负责受理登记申请,并对申请人的资格、服务需求、服务项目进行审核认定,建立本乡镇(街道)“物质+服务”工作台账,对服务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服务质量进行跟踪问效,全面统筹辖区内“物质+服务”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通过政府购买选定服务供给主体开展服务工作。 (三)村(社区)。协助乡镇(街道)开展入户评估,评估小组人员不得少于2人,建立村级“物质+服务”工作台账,监督服务质量,并协调解决服务工作中的困难问题。 (四)服务供给主体。负责分类实施服务,按照服务对象申 请事项提供专业化、人性化、优质化的贴心服务,分类建立“一户一档”,定期开展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和服务能力评价,接受县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效能监督,提供服务成果进行评估。 十一、组织保障 组 长:李仕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永周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杨 虹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淑仙 县人大社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 孙艳萍 县政协教科卫体委主任 杜宜蔓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徐军钰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白 勇 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沛瀛 县司法局副局长 周加学 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 何志国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普学林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徐贵昌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杨树远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龚琦雅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国松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马恒瑞 县审计局副局长 李俊仙 县医保局副局长 普永云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任玉婷 团县委副书记 赵 丽 县妇联副主席 张建琼 县残联副理事长 马 辉 桂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龚 航 古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 婷 平甸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沐 俊 扬武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杜昱葶 新化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廖瑜媛 老厂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施艳华 戛洒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 荣 水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 维 者竜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童子芳 漠沙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南溪 建兴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董元皓 平掌乡宣传委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局长杨永周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处理日常工作。工作专班成员如有变动,由本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十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依照本方案,开拓思路,勇于创新,围绕“物质+服务”改革试点内容,积极探索实际的特色服务,并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确保改革创新工作顺利开展。县级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加强部门联动、业务指导和跟踪问效,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工作专班办公室要通过组织会议、培训、研讨等方式,加强工作经验交流,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二)精心组织实施。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具体举措,统筹进度安排,强化保障措施,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线上、线下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改革创新工作,通过宣传改革创新工作进展、典型事迹等,为顺利推进“物质+服务”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附件:新平县社会救助“物质+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明细表
附件 新平县社会救助“物质+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 明细表 服务类别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生活照料服务 | 衣物清洗与缝补 | 为服务对象清洗或缝补衣物、帽子、袜子、鞋子等物品 | 衣物无污垢 | 床上用品清洗与缝补 | 为服务对象清洗或缝补床单被褥等床上用品 | 床上用品无污垢 | 房屋清扫 | 含拖地、扫地、擦桌子、倒垃圾、整理房间等 | 无明显灰尘 | 代办服务 | 取包裹、送餐、办理证件、买药(根据医师开具的处方)、领取物品、代购食品和日常用品等 | 办结为准 | 助餐服务 | 原材料购买、清洗、制作,餐后餐具清洁整理 | 尊重服务对象饮食习惯,操作过程符合卫生标准 | 理发服务 | 理发、剃须、保持头发平整 | 尊重意愿,头发干净、平整,面部无胡须 | 个人卫生服务 | 上门助浴(助浴时间不低于30分钟)、洗头、洗脚、修剪指甲等 | 按服务对象要求进行服务 | 预约挂号 | 各大医院预约,挂号 | 预约、挂号 | 陪医就诊 | 陪同服务对象就医、提供挂号、陪同诊疗、病情记录 | 病人情况向医院反馈,挂号 | 住院陪护 | 按服务对象情况提供陪护服务、照料、病情记录等 | 根据服务对象需求提供服务 | 临时托管 | 为服务对象提供时托管照料服务,上门接送 | 按服务对象要求提供服务 | 健康服务 | 健康知识宣讲 | 为服务对象开展健康知识宣讲活动 | 有效提升健康认知水平 | 安全服务 | 安全隐患排查 | 对服务对象家居环境的用电、用火、用气、房屋结构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 将安全隐患降到最低 | 情感服务 | 主题活动 | 组织服务对象活动,跳舞、唱歌、聚餐等(含户外、室内) | 按服务对象要求提供服务 | 节日陪伴、生日陪伴 | 在重大节日,通过聚餐、开展活动等方式陪伴服务对象过节、过生日 | 服务对象欢乐祥和过节、过生日 | 探视关爱 | 含心理疏导、心理慰藉、上门陪聊 | 每次不低于1小时 | 临终关怀 | 在服务对象生命进入末期的时候,为其提供全面的支持和关怀,助其以最舒适和最有尊严的方式度过生命的最后阶段。 | 最大程度满足服务对象需求 | 能力提升服务 | 社会融入能力提升 | 帮助服务对象充分认识和了解社会,做好适应社会和融入社会的准备;帮助服务对象提升社会融入能力(交往和沟通能力、合作能力) | 具备融入社会的能力 | 课业辅导 | 为出现学业困境的服务对象,提供课业辅导,激发和培养学习习惯,促进自主学习 | 促进服务对象取得进步,提高学习成绩 | 就业服务 | 为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向的服务对象提供就业信息,开展就业咨询、就业指导、就业技能培训、就业跟踪服务 | 促进服务对象稳定就业 | 家庭教育辅导 | 为服务对象家庭宣讲家庭教育知识,家庭教育方法指导,亲职能力提升,亲子关系缓解;开展家庭安全知识、卫生知识课堂进家庭 | 建立良好的家庭环境和家庭关系 | 资源链接 | 资源链接 | 为服务对象需求链接相关部门或慈善机构等,为其提供资源链接服务 | 成功链接资源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日印发
政策解读:http://www.xinping.gov.cn/xpxzfxxgk/zcjd/20240904/15574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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