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公安局 2022年2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1、违法行为人樊某某于2022年1月21日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对樊某某的寻衅滋事违法行为给予樊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平掌)行罚决字〔2022〕1号。 2、违法行为人刘某某于2022年1月21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刘某某的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给予刘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收缴刘某某的作案工具1根木棒。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2〕10号。 3、违法行为人李某于2022年1月21日因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李某的故意伤害违法行为给予李某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水塘)行罚决字〔2022〕3号。 4、违法行为人普某某于2022年2月5日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二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对普某某的寻衅滋事违法行为给予普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扬武)行罚决字〔2022〕2号。 5、违法行为人吴某某于2022年2月7日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二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吴某某的寻衅滋事违法行为给予吴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扬武)行罚决字〔2022〕2号。 6、违法行为人钱某某于2022年2月10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钱某某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钱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收缴钱某某的赌资人民币44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治安)行罚决字〔2022〕3号。 7、违法行为人龙某于2022年2月10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龙某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龙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收缴龙某的赌资人民币202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治安)行罚决字〔2022〕4号。 8、违法行为人冯某于2022年2月10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冯某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冯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收缴冯某的赌资人民币51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治安)行罚决字〔2022〕5号。 9、违法行为人杨某宾于2022年2月10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杨某宾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杨某宾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收缴杨某宾的赌资人民币14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治安)行罚决字〔2022〕6号。 10、违法行为人王某某于2022年2月10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对王某某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治安)行罚决字〔2022〕7号。 11、违法行为人赵某某于2022年2月10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赵某某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赵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收缴赵某某的赌资人民币17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治安)行罚决字〔2022〕8号。 12、违法行为人任某于2022年2月10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任某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任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收缴任某的赌资人民币42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治安)行罚决字〔2022〕9号。 13、违法行为人杨某华于2022年2月10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杨某华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杨某华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收缴杨某华的赌资人民币21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治安)行罚决字〔2022〕10号。 14、违法行为人张某某于2022年2月10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张某某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张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收缴张某某的赌资人民币37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治安)行罚决字〔2022〕11号。 15、违法行为人高某某于2022年2月10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高某某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高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收缴高某某的赌资人民币43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治安)行罚决字〔2022〕12号。 16、违法行为人薛某某于2022年2月10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薛某某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薛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收缴薛某某的赌资人民币11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治安)行罚决字〔2022〕13号。 17、违法行为人矣某于2022年2月10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对矣某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矣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治安)行罚决字〔2022〕14号。 18、违法行为人尹某砚于2022年2月14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尹某砚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尹某砚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尹某砚的赌资人民币83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2〕10号。 19、违法行为人杨某仙于2022年2月14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杨某仙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杨某仙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杨某仙的赌资人民币22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2〕11号。 20、违法行为人罗某某于2022年2月14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罗某某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罗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罗某某的赌资人民币9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2〕12号。 21、违法行为人龚某某于2022年2月14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龚某某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龚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龚某某的赌资人民币19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2〕13号。 22、违法行为人易某某于2022年2月14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易某某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易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易某某的赌资人民币3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2〕14号。 23、违法行为人张某某于2022年2月14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张某某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张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张某某的赌资人民币1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2〕15号。 24、违法行为人王某某于2022年2月14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王某某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王某某的赌资人民币7526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2〕16号。 25、违法行为人尹某莲于2022年2月14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尹某莲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尹某莲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尹某莲的赌博工具扑克牌52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2〕17号。 26、违法行为人周某某于2022年2月14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周某某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周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周某某的赌资人民币22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2〕18号。 27、违法行为人杨某华于2022年2月14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对杨某华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杨某华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2〕19号。 28、违法行为人皮某某于2022年2月15日因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皮某某的故意伤害违法行为给予皮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2〕20号。 29、违法行为人孙某于2022年2月15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孙某的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给予孙某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2〕21号。 30、违法行为人王某某于2022年2月18日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王某某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行为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收缴王某某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罂粟36株。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2〕18号。 31、违法行为人鲁某某于2022年2月19日因抢夺、盗窃和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四十九条、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第四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对鲁某某的抢夺违法行为给予鲁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对鲁某某的盗窃违法行为给予给予鲁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对鲁某某的寻衅滋事违法行为给予鲁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对鲁某某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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