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10100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职权由宪法和法律规定: 1、在本行政攻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个别副县长的任免;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人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局长、主任的任免;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缺额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人大常设机关: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下设:办公室、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县人大设专门委员会:监察与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与教科文卫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和民族外事与华侨委员会。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与县委同心、与“一府一委两院”同力、与群众同行、与时代同步,围绕大局,突出重点,用活用好用足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扎实开展监督工作。围绕产业发展,以推动落实“十四五”规划和完成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为重点。按照2018年—2022年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健全民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立法能力建设,研究制定好体现本地特点和民族特色的自治法规,以良法促进我县民族政策的落实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新平县人大常委会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 18人,工勤人员4人。在职实有4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0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新平县人大常委会财务总收入1248.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48.1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4.02万元,增长7.22%,增长原因是工资晋升和社会保障就业等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新平县人大常委会财政拨款收入1248.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48.1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48.12万元(本级财力1248.1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4.02万元,增长7.22%,增长原因是工资晋升和社会保障就业等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新平县人大常委会预算总支出 1248.1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4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1.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0.52万元,增长10.32%,增长原因是工资晋升和社会保障就业等增加;项目支出1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5万元,增长39%,增长原因是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及人员保障性支出1248.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0.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9.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19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与去年对比减少34.26万元,下降95.8%,下降原因是办公设备采购减少;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29万元,与去年对比无增减变化;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与去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万元,较上年减少4万元,下降16.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去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万元,较上年减少1.6万元,下降1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0次,共计接待1000人次。 下降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落实政策性调减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万元,较上年减少2.4万元,下降16.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较上年减少2.4万元,下降16.6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落实政策性调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5万元,增长39%,增长原因是县人大代表建议专项资金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10100111 县人大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1).doc 县人大新平县人大2021年预算公开表(修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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