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21600000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 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 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新平县委政法委是中共新平县委工作机关,是县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县委政法委在县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推进平安新平、法治新平建设,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职责,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全县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工作部署上,加强对政法工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的指导。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县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创建平安新平,构建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 5.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维护稳定的工作,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6.督促检查全县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调查研究掌握社会管理形势和政法工作动态,研究政法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7.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全县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强化对政法各部门执法活动的监督,领导和指导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以及有关政法工作。 8.研究并提出加强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搞好政法系统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政法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协助县委组织部门考察、领导、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县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 9.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10.指导督促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抓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 11.承办县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委政法委共设6个内部机构,其中2021年增设机构1个。6个内部机构包括政法委办公室、执法监督室、县综治督导股、县维稳指导股、县综治中心、县法学会。 其主要职能分别是: 1.政法委办公室:负责全县政法工作的上下联系和内外协调,以及公文处理、会务筹办、信息传递、宣传报道、后勤服务、督查督办等日常公务,承办领导交办的具体事务。 2.执法监督室:检查监督政法部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参与重大执法活动的同步监督,依法查处执法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开展执法调研,负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3.县综治督导股: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社会治理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推进落实全县综治工作的意见和政策、措施;推进社会防控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和社会治安排查整治;总结推广综治平安建设的成功经验;检查考核综治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兑现奖惩。 4.县维稳指导股:贯彻落实上级维稳工作部署,督查指导维稳责任的落实;全面掌握、及时报告和通报社会稳定重大情况,综合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提出工作对策和建议;组织开展涉稳纠纷及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排查化解。 5.县综治中心:一是指导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开展工作,掌握各乡镇(街道)综治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的整体研判、动态监测,并提出督办建议。二是建立统一的服务管理平台,对辖区内群众有关社会治安、矛盾纠纷方面的救助、投诉联动受理、交办、流转、督办、处理及结果反馈。三是依托综治信息系统、“雪亮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综治视联网等,逐步实现对辖区内社会治安状况实时监控、预警、研判、调度及事件问题的处理等。四是协调、指导、推动辖区内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落实。五是完成上级综治中心和县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6.县法学会:引领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学理论、法律工作和法治文化创新,提高全县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组织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深入调查研究,参与全县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学术研讨,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开展优秀法学成果评选活动。发挥对外法学交流的主渠道作用,开展同县内外法学团体、法律团体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参与法治宣传、法学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负责会员的管理和联系等工作。完成县委和县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水平得到提升,以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规定为抓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维稳组织协调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2.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取得新进展,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反恐防暴、“网格化”巡防等机制进一步加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维稳预警及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逐步完善,坚持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全面控制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迈出新步伐,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常态化分析研判、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 4.平安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综治维稳基层基础、网格化服务管理、综治信息化、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等建设和综治各专项工作全面加强。 5.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体系建设,党政领导包案制度全面落实,主体明确、齐抓共管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逐步完善。 6.政法队伍建设取得新进步,“五学五比五提升”、“转作风、抓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活动深入开展,各项措施全面落实,队伍形象明显改观。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县委政法委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28.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8.71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与上年的341.53万元对比减少12.82万元,下降3.75%,减少原因是财政拨款收紧,项目预算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8.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8.7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8.71万元(本级财力328.71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的341.53万元对比减少12.82万元,下降3.75%,减少原因是财政拨款收紧,项目预算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8.7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2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21万元,与上年的调整预算支出281.50万元对比增加8.71万元,增长3.10%,增加原因是县法学会批复成立,编制2人,新增事业编制人员1人,人员类运转类经费增加;项目支出38.50万元,与上年调整预算支出的72.64万元对比减少34.15万元,下降47.00%,减少原因为财政拨款收紧,预算项目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24万元,分别是行政运行支出206.34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43.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04万元,分别是行政单位离退休8.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18万元,分别是行政单位医疗9.2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4.1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26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25.26万元。(说明:按功能科目分项支出数据为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值,故分项支出合计数与部门预算总支出相差0.01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县委政法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00万元,较上年的12.50万元减少0.50万元,下降4.1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县委政法委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较去年均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县委政法委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万元,较上年的5.50万元减少0.50万元,下降9.0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0次,共计接待800人次。 减少原因是《关于印发<新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办发〔2020〕1号)文件印发后,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得到大幅控制。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县委政法委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去年均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新平县委政法委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一级项目4个(含特定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50万元,与2021年的4个项目50.50万元相比,预算项目无增减,预算经费减少12.00万元,下降23.76%,减少原因:财政拨款收紧,预算项目资金减少。 (一)部门年度总体绩效目标 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切实提高维护公共安全的能力,为我县构建平安新平,努力建设富强新平、活力新平、文化新平、美丽新平、和谐新平,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通过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铲除路霸、砂霸、村霸等行业乱象及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的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涉黑组织“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普惠群众的法律援助体系,基本形成与创建平安新平相适应的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机制,全县矛盾纠纷调解率普遍提高。加强对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反邪教、扫黑除恶等工作情况、政策措施、典型案例的宣传展示,有效反映政法工作成果,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情况等,让群众及时了解社会安全稳定情况,典型警示教育案例资讯等,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度,有效提高群众安全感、幸福感。 (二)预算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综治维稳工作经费。加强社会安全综合治理,紧盯行业领域乱象、维稳敏感点、反邪教处置、扫黑除恶问题线索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堵点工作,以平安建设、社会治理等为主要抓手,全面推进社会安全综合维稳治理,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幸福感。 2.党建工作经费。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深入推进“党员积分制”工作。实现党支部各项党的活动得以正常开展,支部活动、党员学习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新平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3.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经费。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抓住关键点,打好组合拳,坚持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坚决打好扫黑除恶斗争持久战。持续强化政治引领、依法严惩、“打伞破网”、源头治理、责任落实、宣传引导,将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融入“新平之变”,持之以恒、坚定不移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新平。 4.新平长安网维护经费。与玉溪日报社共同构建玉溪长安网新平频道,充分宣传和展示政法综治网络宣传阵地,对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反邪教、扫黑除恶等工作情况,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做好宣传展示,有效反映政法有关工作成果,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情况等,让群众及时了解社会安全稳定情况,典型警示教育案例资讯等,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度,有效提高群众安全感、幸福感。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照有关文件及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业务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县委政法委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8.80万元,其中办公费1.70万元,邮电费0.80万元,差旅费2.30万元,公务接待费2.30万元,劳务费6.12万元,工会经费2.24万元,福利费1.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54万元。与上年的29.78万元对比减少0.98万元,下降3.29%,减少原因是行政人员调出1人,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平县委政法委部门资产总额46.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04万元,固定资产31.9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12万元,固定资产减少0.4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21600111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doc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021704493358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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