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71300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动员全县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教育引导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代表妇女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发展公益事业,加强妇女之家建设,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指导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承担新平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股。 所属单位1个,即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女儿童发展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着力做好思想引领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团工作、妇女工作和妇联工作的重要思想贯通起来, 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铸牢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引导广大妇女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四自”精神,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广大妇女心中生根。 2.团结引领妇女投身经济社会发展。围绕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引导广大妇女在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主战场上建功立业。深入实施“创业创新巾帼行动”“巾帼脱贫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推进家庭文明建设,组织开展“五好家庭”“最美家庭”“平安家庭”“美丽庭院”“清洁家庭”等家庭文化创建活动,大力倡导移风易俗、绿色低碳、诚实守信、志愿服务。实施“十三五”家庭教育规划,扎实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 3.依法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推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及妇女儿童服务中心成员单位作用,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各项目标和指标。加强12338妇女维权热线队伍建设,提高妇联干部信访工作能力,通过推动公益诉讼、依法参与调解仲裁等方式为有需求的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坚决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努力营造尊重妇女、关爱妇女的社会环境。 4.积极为妇女群众办好事实事。关注妇女群众所需所急所盼,关心关爱普通妇女群众,提升服务能力。继续实施好“贷免扶补”妇女发展循环金、妇女创业担保小额贷款等财政贴息政策,大力扶持妇女小微企业,帮助妇女拓宽创业渠道、提高就业质量。积极为留守流动妇女儿童、进城务工妇女、贫困妇女、单亲母亲、残疾妇女等重点人群办实事解难事,推动扩大妇女“两癌”检查和治疗救助覆盖面。争取实施“慰问及救助困境妇女儿童”“家庭建设暨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美丽乡村.女子学堂’妇女创业创新宣传及培训”“新时代女性课堂”“儿童之家管理服务”“妇女素质培训”等项目。 5.组织动员妇女投身和谐社会建设。推动在城乡社区“妇女之家”普遍建立妇女议事会,组织妇女开展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制定修订等议事协商活动,引导妇女群众在基层公共事务管理和基层民主自治中发挥独特作用。组织开展“建设法治新平•巾帼在行动”活动,在妇女群众中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发挥妇联组织在依法治县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1.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1.64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83万元,下降0.95%,主要原因分析是今年减少了“代理记账委托业务专项资金”1.44万元的项目预算收入,且我单位的“党建经费”没有纳入2023年年初预算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款财政拨收入191.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1.6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1.64万元(本级财力191.64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83万元,下降0.95%,主要原因分析是今年减少了“代理记账委托业务专项资金”1.44万元的项目预算收入,且我单位的“党建经费”没有纳入2023年年初预算所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91.6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91.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11万元,增长0.07%,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正常晋升所致;项目支出26.6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4万元,下降6.79%,主要原因分析是今年减少了“代理记账委托业务专项资金”1.44万元的项目预算收入,且我单位的“党建经费”没有纳入2023年年初预算所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2901行政运行108.58万元,用于行政运行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5.88万元,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19万元,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90万元,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0.13万元,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42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12.58万元,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3万元,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0129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0万元,用于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6.63万元,用于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1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3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9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妇女儿童工作专项经费。为促进我县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大力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践行儿童优先原则,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县妇联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办通〔2017〕102号)关于“县财政要根据所辖地区妇女儿童人口总数,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元的标准安排妇联专项工作经费,并纳入年度同级财政预算”的要求安排我单位妇女儿童工作经费20.00万元,用于开展我县的妇女儿童工作。按通知要求妇女儿童工作专项经费计划用于以下7个方面:1.春节慰问流动留守困境妇女儿童,预算资金0.40万元;2.“三八”妇女节纪念活动,预算资金3.40万元;3.“六一”儿童节系列活动,预算资金3.70万元;4.家庭建设暨家家幸福安康工程,预算资金3.40万元;5.“美丽乡村·女子学堂”创业创新宣传及技能培训,预算资金2.00万元;6.新时代女性课堂,预算资金2.40万元;7.“美丽庭院、清洁家园”创建工作,预算资金4.70万元。通过这些计划实施,留守儿童及困难妇女得到救助,不断促进妇女业务能力及个人综合能力,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2023年春节慰问困境妇女儿童经费。根据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2022〕-16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春节送温暖活动》的通知,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春节送温暖的通知精神,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妇女儿童家中,新平县妇联开展了2023年春节慰问系列活动的安排,县妇联通过认真调查摸底,精准识别,严格审核,确定在春节前慰问困境妇女儿童对象100名,每人慰问金标准为0.05万元,共计5.00万元,慰问品标准为120.00元/份,136份(含36份市级慰问品),共计1.63万元,两项合计慰问资金6.63万元。通过慰问,使我县留守、流动、困难妇女儿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给困难群众送去了温暖,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和共爱。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2.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产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产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福利费、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58万元,(其中:公务交通补贴3.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万元、邮电费0.40万元、办公费3.60万元、福利费0.80万元、工会经费1.2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1万元,下降11.35%,主要原因分析:预算人员减少1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所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资产总额9.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4万元,固定资产6.0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5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71300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女联合2023年预算公开表.xlsx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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