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28601000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 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统筹组织、规划、部署县直机关党建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2.指导县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定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3.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4.负责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落实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党建工作责任制,指导党组织实施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督促引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5.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审批所属的县直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6.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严格党员干部管理,严格审批党员发展,及时督促指导党组织学习落实。统筹开展县直机关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7.指导和参与县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调查了解基层干部群众对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及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县委汇报、反映,并配合部门做好工作。 8.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生活制度。 9.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努力形成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基层党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机制。一要细化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抓机关党建的责任清单,细化到人、量化到岗,更好地推动党建工作责任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要强化政治担当。督促各部门党组(党委)书记以对党的事业绝对忠诚和极端负责的态度,强化政治担当,强化身份意识、岗位意识、问题意识,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把从严管党治党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时刻抓在手中,担好主责,抓好主业。三要抓实日常调研指导。工委委员按照联系支部,每个季度选取部分直属党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每季度形成工委调研报告。并按照《县委县直机关工委部门党建工作积分管理实施方案》据实对直属部门开展季度考评及公示。 2.坚持不懈强化党员教育培训。重点围绕“万名党员进党校”“万名党组织书记大轮训”“基层党组织书记上讲坛”、领导干部上讲堂和推广使用“云岭先锋”APP等重点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参加集中轮训培训和线上学习,确保党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一要科学设置教育内容。按照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让所安排的内容突出重点、符合实际。同时鼓励党员干部交流工作和学习心得体会,表达自身的观点与看法,让党员干部教育内容更加符合他们的实际需求。二要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把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重点放在提升本部门服务保障能力上,让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和单位业务工作相结合,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提升党建水平。三要以履职能力提升为目标。通过开展各类有针对性学习教育,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分层次开展学习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党员干部的业务工作能力,增强斗争本领,逐步发展成政治本领强、业务能力精的综合型人才。2022年计划开展培训6类:“万名党组织书记大轮训”培训班2期培训党组织书记200人次、“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10期培训普通党员600人次、新任党组织书记党性教育培训班1期100人次、入党积极分子及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2期100人次、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班1期100人次、离退休党员政治学习教育培训班1期260人,合计17期1360人次参加培训。 3.严肃党纪和制度的贯彻落实。一是进一步健全党建责任追究机制。坚持健全和完善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在县委的领导下,明确分解责任清单,自上而下落实相应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把抓党建工作的情况作为考核各单位一把手的重要依据,确保党务干部抓党务,促进党建工作的落实。二是建立全方位监督体系。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把机关党建列为县委督查工作主要内容,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坚持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三是严格落实奖惩制度。有制度,有监督,有评比,有奖惩。对党建工作不力的,该批评的严厉批评,该处理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不合格党员畅通“出口”,对违纪党员按规定严肃处理。切实保证党务工作的重要地位,树立党务干部威信,确保党建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和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1个行政单位是: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1,321,994.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5,765.74元,占总收入的94.2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6,229.00元,占总收入的5.7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53,272.43元,增长23.7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8,298.63元,增长17.8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64,973.80元,增长577.2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收入)比2021年增加276,772.18元,增加36.95%;二是项目资金收入增加,2022年《巩固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专项资金(自有资金项目)》项目,比2021年的《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补助资金》项目增加64,973.80元,增加577.2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1,321,994.74元。其中:基本支出1,174,426.24元,占总支出的88.84%;项目支出147,568.50元,占总支出的11.1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53,272.43元,增长23.7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8,633.51元,增长28.24%;项目支减少5,361.08元,下降3.5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长是因为2022年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比2021年增加267,103.18元,增加33.33%;项目支出下降是因为委托代管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4,426.2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68,369.76元,占基本支出的90.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6,056.48元,占基本支出的9.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7,568.5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春节、七一建党节困难党员、干部慰问支出23,18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春节、七一建党节困难党员、老党员慰问工作; 2.代管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支出28,759.50元,主要用于开展代管离退休党支部会议费支出。 3.代理记账委托业务专项资金支出14,4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记账任凭证填制、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决算报表等工作。 4.县直机关工委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机关党支部党报党刊征订、“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 5.巩固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专项资金支出76,229.00元,主要用于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办公设备购买支出。包括党员活动室、档案室整合修缮,购买党员活动室电教设备、活动阵地墙上文化制作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5,765.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23%。与上年相比增加188,298.63元,增长17.81%,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经费增加,比2021年增加267,103.18元,增加33.3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82,336.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8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6,490.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5%。主要用于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83,566.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3,37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9%。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4.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5.4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逐年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421.94元,下降87.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921.94元,下降92.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00.00元,增长5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逐年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基层党建工作交叉检查、乡村振兴工作等所需信息技术终端维护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党建工作交流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056.48元,减少6,514.47元,下降5.79%,主要原因是为落实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本年度水费、邮电费、劳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较上年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3,073.18元、水费426.30元、邮电费2,000.00元、差旅费6,307.00元、公务接待费500.00元、劳务费30,600.00元、福利费5,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47,550.00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资产总额762,383.85元,其中,流动资产312,012.85元,固定资产450,37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960.3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4,09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89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89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28601111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3092105311034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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