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延期审验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二、审批条件 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和延期事由证明。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新平县新平大道24号 办事窗口:新平县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乘车方式:自行。 四、申请材料 机动车驾驶证延期审验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 电子文件 | 份数 | 备注 | 1 |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 原件 | 纸质 | 1 | | 2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 | 1 | | 3 | 延期事由证明 | 原件 | 纸质 | 1 | | 4 | 交通事故信息查询受理审批表 | 原件 | 纸质 | 1 | | 5 | 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 原件 | 纸质 | 1 | | 6 | 机动车驾驶证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 | 1 | |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复印。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六、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办理延期审验 送达方式:出具回执 新平县新平大道24号(新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7-7771961,监督电话:0877-7771951 咨询及投诉地址:新平县新平大道24号(新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网站(车管业务)http://www.yxjjzd.gov.cn/ 直接领取:车管所业务大厅咨询台、业务受理窗口 附件 机动车驾驶证延期审验办事流程示意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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