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09-27 15:09   点击率:536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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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再就业和失业保险的政策法规,拟制全县劳动就业相关政策;

2.管理全县再就业资金、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失业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统筹业务;

3.负责全县下岗失业人员和相关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认定;

4.负责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职业介绍机构的审核、报批和管理;

5.负责劳动力市场的管理;

6.统筹城乡就业,开展就业岗位开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劳务输出、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等服务;

7.对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

8.对各乡镇就业再就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及管理服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我县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难点、堵点,进一步压实基层工作责任,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精准锁定服务目标对象,积极宣传发动,加快推进优质岗位信息宣传,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同时,对已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按照农村劳动力统计口径应统尽统,做到一边摸排统计、一边组织转移、一边录入系统,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做到账实相符。2021年一季度就提前超额完成了全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任务,而且转移就业总数超过去年,农村劳动力转移信息系统的数据更新率达100.00%。二是积极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全县人社部门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494人,对农村贫困劳动力进行就业帮扶安置。三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加强培训后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推荐不少于3个就业岗位,提高培训转移就业率。四是加快就业扶贫车间的建设。全县建成就业扶贫车间8个,吸纳就业951人,其中吸纳脱贫劳动力73人。五是做好易地搬迁劳动力就业帮扶工作。全县11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共有搬迁人口5,352人、农村劳动力3,374人,转移就业2,023人,转移就业率59.96%;共有搬迁脱贫人口1,550人、脱贫劳动力1,002人,转移就业673人,转移就业率67.17%;

2.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提升技能。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提高就业质量的根本举措,紧紧围绕我县中心工作和产业发展重点,以企业生产经营、农村产业发展和各类群体多渠道就业需求为重中之重,采取线上线下培训结合、部门联动、多方位动员组织培训等措施,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

3.加强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稳就业工作重中之重,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是开发城乡社区服务岗位17个,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二是组织开展就业见习,全县就业见习基地达26个,组织80名失业青年参与就业见习。三是积极扶持失业人员就业。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新平县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等招聘活动,共发布60多户企业提供17,000个岗位需求信息。优化就业失业登记,简化就业失业登记办理手续,通过线上线下办理就业创业证4,541份。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116个,做好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工作;

4.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基本民生核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扩大保障范围政策,大力推进失业保险经办服务线上办,简化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进一步提升失业保险服务水平。全县共向660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444.55万元,共为280人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代缴职工医疗保险,缴费金额65.12万元;向1,596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653.99万元,有效地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5.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充分利用宣传单、大美新平、工作群等方式广泛宣传,加大贷款扶持创业促就业政策的宣传力度,认真落实2021年度云南省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咨询及经办程序指南,强化部门联动,层层分解目标,压实责任,推行网络申贷新模式,变“群众跑腿”为“网络跑腿”,提升经办效率和水平,促进创业担保贷款便民利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6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我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2,998.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98.1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08.06万元,增长20.4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方面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比上年增加762.25万元,增长82.82%,其余各项支出增减幅度正常。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3,08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59万元,占总支出的10.53%;项目支出2,757.57万元,占总支出的89.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增加769.16万元,增长33.2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99.87万元,下降55.2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基本支出中安排2019年就业专项资金结余;项目支出增加1,169.04万元,增长73.5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上级增加就业补助专项资金的支出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扶持力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4.5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9.87万元,下降55.20%,主要原因是2020年基本支出中安排2019年就业专项资金结余及2021年综合效能考核奖金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6.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57.5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69.04万元,增长73.5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上级增加就业补助专项资金的支出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扶持力度。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1.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对下岗失业人员、贫困农民工及在职企业职工和家庭进行春节慰问8.50万元;2.就业补助支出1,066.42万元,主要是根据就业补助资金支出政策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3.农林水支出1,682.65万元,主要是对个人及小微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进行贴息的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2.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69.16万元,增长33.25%,主要原因是加大对创业担保贷款的扶持力度,增加了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47.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73%。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青年见习补贴等就业专项资金补助范围的补贴;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对单位干部职工医疗保险类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682.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59%;主要用于对个人及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补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主要用于对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补助;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预算的23.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预算的23.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推行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20万元,下降30.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0万元,下降30.3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政策,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支出标准减少了公务接待费,从而减少了“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就业创业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7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9.29万元,下降61.09%,下降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将上级拨付的春节慰问及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共27.82万元纳入委托业务费核算,造成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本年度人员减少,从2020年末的19人减少为2021年末的16人,下降13.64%,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流动导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2.73万元、电费0.40万元、邮电费0.40万元、差旅费1.23万元、会议费0.20万元、接待费0.46万元、劳务费15.61万元(政府购买编外人员的工资及保险费)、福利费0.80万元及其他交通费用15.9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资产总额61.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9万元,固定资产58.6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0.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7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1,050.00平方米,账面原值17.83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5.28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1.65

2.99

58.66

17.83



40.83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为二级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由上级部门统一汇总公开,附表10-11无数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1600101111

附件: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决算公开和绩效自评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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