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2-12 00:02   点击率:556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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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并监督管理职业中介机构,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统筹拟订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做好劳动者维权工作。

7.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政策,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规范事业单位地方性津贴、补贴,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认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负责事业单位、企业和自谋职业人员退休审批及工龄审定工作。负责全县工伤认定工作,做好劳动能力鉴定服务工作。

8.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局机关)、社会保险股、劳动保障监察基金监督股、人事人才管理股、调解仲裁管理股、劳动关系法规股、办公室(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公共服务股、就业服务股、综合股、征收管理股、待遇管理股、财务统计股、稽核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社会化管理服务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举措,推动全县就业稳中提质。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体稳定。全县农村劳动力144,808人,转移就业99,228人,其中省外16,453人。二是实施就业创业扶持和技能提升稳就业。拨付中央就业补助资金731.00万元,拨付进度100.00%,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12.00万元,扶持创业118户;开展733,376人次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三是兜牢困难群体就业底线。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和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565人就业;建成就业帮扶车间10个,吸纳就业1,038人;拨付脱贫劳动力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补贴63.22万元,审核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615人,已发放补助595人,金额59.50万元。截至20231225日,全县城镇新增就业2,595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77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98人。四是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力度,建立78个见习基地,组织就业见习71人。五是发放失业保险金408.93万元,强化对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能力。

2.夯实基础,持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一是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增效。出台被征地农民、村社区大岗位人员等群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措施,实施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43,350人、174,621人、37,231人、21,739人,分别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的103.96%100.18%101.72%101.1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均缴费额380.68元,同比增加13.15元。二是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改革工作。完成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确认13,058人,衔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8,322人,兑现补助2,520人。三是积极做好国家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工作。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25,966人,缴费3,988人。四是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险基金风险。核查疑点数据1,978条,追回52人违规领取待遇100,887.37元,12,888.00元逐月退回(失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养老保险45,662.10万元。五是完成失业保险经办职能划转工作,实现养老、工伤、失业三险统一由县社会保险中心经办管理。

3.紧扣大局,强化人事人才支撑。一是强化人才引进。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个批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32名。二是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制定出台《新平县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办理各类人员流动217人次。三是推动人事人才改革。出台《新平县深化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作改革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优化绩效发放方式,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县管校聘、职级校长、医共体人才培养流动、薪酬改革等改革探索实施,推进了教育医疗领域创新发展;探索“链主”企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仙福公司成为全市第一家开展中级职称自主评审企业。

4.突出重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畅通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受理办结欠薪诉求467件,涉及2,429人、金额9,667.02万元。二是开展“安薪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治理政府和国企欠薪项目7个,实际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金额5,851.90万元、5,000余人次,取得阶段性成效。三是积极开展“无欠薪”企业(项目部)创建活动。申报3个“无欠薪”项目部,省级已审批1个,2个正在市级审批中。四是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617件,涉及617人、金额1,565.14万元,结案率100.00%。五是全县劳动合同签订人数24,628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60%,审批行政许可事项2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2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3人。在职实有5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083.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083.38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93.89万元,增长3.9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安排上年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083.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083.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83.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93.89万元,增长3.9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安排上年结余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083.3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08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6.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68万元,增长0.16%,主要原因是信息中心人员增加,岗位晋升,导致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027.3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7.21万元,增长22.2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安排上年结余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0.7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支出;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1.00万元,主要用于党支部工作经费支出;

2080101行政运行”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422.26万元,主要用于人社局本级在职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80106就业管理事务”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135.46万元,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295.13万元,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83.8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2,815.82万元,主要用于统筹外退休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137.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92.22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见习补贴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补助资金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120.3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遗属补助等支出;

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0.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330.0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42.0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15.8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40.1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2.2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452.07万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96.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40万元,较上年增加0.10万元,增长2.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万元,较上年增加0.10万元,增长7.1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增加原因是随着稳就业战略实施和覆盖全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推进,工作任务加重、专项行动增加,为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上级督导检查次数增加,接待次数增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9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事业单位初任培训经费5.02万元

绩效目标: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干部培训实施办法》(云人社规〔20201号)和《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工作的通知》(玉人社发〔202050号)要求,坚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以全面增强执政本领为重点,突出政治训练,注重现代化知识和专业化能力提升,认真开展培训。2024年计划举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班1期。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是进一步提升全县事业单位干部理论武装和专业化素质能力,为推动新平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资金28.98万元

绩效目标:根据《玉溪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意见〉》(玉发〔20032号)、《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放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的通知》(玉财社〔201516号)、《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的通知》(玉财社〔20236号)。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负责经办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把具体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在春节前将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手中。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是弘扬爱老、敬老、助老的优良传统,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退休人员心坎上,让退休人员过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6.69万元,其中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39.77万元,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51.97万元(包含管理的住县外企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14.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15万元,差旅费5.50万元,培训费1.4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工会经费9.44万元,福利费5.9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42万元,公车运维费2.90万元,邮电费2.20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0.2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63万元,减少22.87%,主要原因是两个下属单位人员减少,加之我单位推行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等资金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407.3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0.70万元,固定资产245.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11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4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1600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xlsx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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