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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37-33号整改事项整改问题公示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4-08-28 19:08   点击率:170打印】【关闭


 

一、整改事项

部分行业、区域环境问题突出。新平县戛洒江段沿江36公里分布15个采砂及砂石加工企业,污水、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环境问题突出。

二、整改措施

(一)对戛洒江沿江15个采砂场进行再分析再研判,科学布局,合理调减部分可采区。

(二)开展全县河道采砂石场和砂石加工企业污水、扬尘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的排查工作,一场一策制定整改清单,严格对标整改销号。

(三)加强河道采砂企业污染防治措施日常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对物料、产品堆场采取有效的遮盖、洒水等降尘抑尘措施。

(四)督促设有砂石料加工设备的企业建设污水处理池和污水循环利用设施,杜绝生产废水直排河道。

(五)加强对河道采砂联防联治,严格依法依规查处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三、整改成效

按照最新管理要求,核减戛洒江流域河道采砂许可证,目前,已暂停受理戛洒江段9个采砂石场行政许可审批。2023年以来,新平县召开7次专题会议,对全县河道采砂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分析研判;制定“一场一策”整改清单,按照《新平县规范河道采砂石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开展问题排查工作,对标要求,进行整改销号。2023年至今对全县现河道采砂石开展河道采砂石企业日常监管巡查100余次。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其中,涉及加工厂的河道砂石企业已经按照环评批复设置污水收集池,生产废水循环利用,并建立台账,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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