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1362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根据地方立法权限,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行政许可职责,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宣传、推广和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不断提升 以坚定的文化自信推动文化建设跨越发展,以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快数字化及总分馆制建设,着力打造群众性文化活动品牌;传承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繁荣文艺创作,丰富节庆文化活动,不断提升文化服务和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一是强化基层公共文化阵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水平。扬武镇、水塘镇、新化乡等乡镇(街道)、县图书馆投入资金76.68万元。古城街道投入3.50万元,购置室外LED全彩显示屏1台;平掌乡投入1.80万元,购置文化服务一体机终端各一台;水塘镇投入2.28万元。投入1.90万元购买文化服务一体机终端1台,投入3,800.00元购置一套的综合培训室棋牌桌椅,用于青少年书画培训;者竜乡投入2.00万元,购置便携式音响设备两套和舞台灯光及红毯;平甸乡投入1.80万元,购置花鼓道具120个;戛洒镇投入30余万元,实施陇西世族庄园文化活动室建设项目已完工并通过验收;新化乡投入10.00万元完成新化古州历史文化展示馆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已经启动;投入1.85万元安装文化一体机并正式投入使用。扬武镇投入8.45万元,其中投入1.85万元,购置文化一体机,投入0.60万元新建洗手台1个,投入6.00万元提升改造公共厕所;县图书馆投入15.00万元,购置了大数据智慧墙显示设备一体机、台式自助借还机、客流统计摄像头、身份证办证系统、条码阅读器、RFID安全门等硬件设施,加强了新平县民族图书馆总馆建设。 二是持续推动免费开放工作,提升两馆一站服务效能。开放综合文化(馆)站、图书馆各功能室,定(错)时开展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服务。按照上级要求做好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各功能室工作日每天开放不少于8个小时。开展农村文艺骨干、广场舞、舞蹈、文化人才等群众文化培训98期,受训人数5,061余人次;开展朗诵、读书分享、亲子活动、比赛、书画展、志愿服务、讲座、红色影片展播等各类群众文化活动126期,参与人数14,045余人次;举办第三届“舞动健康 舞动快乐”广场舞大赛优秀作品展演,200余人参加,观众达2,000人;举办“老师,我想对你说”青少年征文比赛活动,共收到征文比赛作品 367篇,其中初中组 201篇、小学组 166篇。经过评委会认真阅读、评审,共评出获奖作品 66篇,其中初中组 33篇、小学组 33篇;举办线上新平县第三届“舞动健康 舞动快乐”广场舞大赛,共有36支文艺队报名参赛;通过文化馆微信公众号和云南省公共文化云平台,开展线上活动6场次。 县图书馆利用馆藏资源及读者至上的服务理念,错时为读者开展免费开放服务。通过新平县民族图书馆微信公众号举办线上展览11次、线上讲座50次、微信推文119篇、每日图书推荐507本;共有藏书量:87,986册(其中:总馆:50,179册;12个分馆:37,807册),共完成图书外借人数1,547人次;2,729册次,电子图书下载3,286册,办理借书证59个。 三是强化群文辅导,提升群文骨干业务素质。以民族文化进社区、进村寨、进校园、进机关、企业活动为载体,服务基层,培育群文艺术人才。开展农村文艺骨干、广场舞、舞蹈、三区人才、戏曲进乡村等群众文化辅导70期,辅导人数3,813余人次。 四是挖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繁荣文艺创作。各乡镇(街道)宣传文化服务中心(站)、文化馆、群众文化工作队新创编文艺作品新创编文艺作品共58个。其中音乐作品9个、舞蹈35个、戏曲类作品3个、小品5个、快板1个、诗朗诵3个、民间小调2个。 录制民族广场舞视频9个;拍摄平甸乡“彝族吃花酒”仪式专题视频1个;制作者竜乡彝族阿乖啰传承音频1个,哀牢唢呐传承音频1个。 创作书画摄影作品79幅。其中,美术作品4幅,书画作品30幅,摄影作品45幅。选送美术作品4幅,摄影作品3幅,参加新平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美术书法摄影展;选送摄影作品2幅参加玉溪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美术书法摄影展。 舞蹈《稻子熟了》是为准备参加省第十六届新剧(节)目展演的作品,目前已完成音乐制作、小样录制及申报工作;情景歌舞剧《早春木棉花》为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主题晚会献礼作品;打造音乐作品《喊月亮》,参加云南省选送全国群星奖选拔赛。 五是丰富节庆文化活动,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通过公众号开展线上送春联活动,举办《我爱你,中国—最美中国年画展》《说民俗闹元宵—正月十五你的家乡怎么过?》等微信展览以及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文化活动40期。指导平掌、平甸和水塘等乡镇开展民俗活动,展示新平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文化活动共计14场次,现场参与观众1.12万人次,线上参与观众3万人次。五一和国庆期间,开展花腰傣风情沐浴节和国庆节系列文旅活动,助推文旅融合。 六是开展文化惠民、节庆等公益性文艺演出。各乡镇(街道)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文化馆、群众文化工作队开展文化惠民、节庆等公益性文艺演出共计72场次(含节庆期间文艺演出场次),现场参与观众18.09万人次,线上参与观众5.90万人次。 2.文物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稳步推进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明确任务、履行职责,确保全县文物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强化文物安全责任体系情况。完成市级对县级,县级对各乡镇(街道)宣传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宣传服务中心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健全专业和业余相结合的文物保护机构和群众文物保护组织,完善县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落实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及报告制度。 二是实施不可移动文物国有管理工程。完成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富昌隆商号”的征收工作。中街53号于10月7日开庭审理,等待下一步法院审理结果。 三是强化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与管理。投入中央资金955.00万元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陇西世族庄园”整体院落进行修缮,目前工程已完工,下一步将组织工程验收。陇西世族庄园的布展实施方案正在编制,待方案完成后通过评审,积极对庄园开展征集文物及布展工作。 四是加强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开展全县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检查32次。 五是做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同县民宗局完成戛洒“花腰田间”传习馆“前言”“后记”文字修改、定稿和彝族民间文学《董永记》省级申报片台本及宣传片的补拍、专家会审,提出申报国家级修改意见建议。对漠沙镇、戛洒镇等8个重点非遗文化传习馆的“建管用”情况实地排查与调研,对存在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落实。配合市非遗中心深入老厂乡罗柴冲村委会开展“竹文化”传习馆建设调研,走访水塘、者竜的山歌传承人并现场视频摄录;深入年产值千万元新平民族银饰加工综合厂对老字号项目进行预申报调查,走访采集相关信息。收集整理云南省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预申报文本、申报片、视频和台本资料的报送工作。对《玉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考核办法(试行)》提出修改反馈意见建议,结合实际拟定《新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考核办法(试行)》,安排乡镇街道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按要求提前准备各级代表性传承人年度考核所需材料。 六是强化培训与展示,提高政治素养及传承业务能力。组织省市名录《傣族竹编》《扬武火烤饼制作技艺》两个项目参加了云南省2021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暨“七彩云南·非遗购物节”在玉溪举办的展示系列活动,组织县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类服装、绣品、剪纸、土陶、竹编、乐器、医药、食品等10个项目在县城小花园开展了2021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暨“七彩云南·非遗购物节”宣传、传承、展示、展销等活动。组织各级非遗传承人在戛洒“花腰田间”举办为期两天的“新平县技艺类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非遗产品助力乡村振兴暨宣传营销”的培训。 3.文化旅游产业持续繁荣发展 (1)以创建全域旅游为契机,强化项目建设 文旅固投在库项目1个,总投资742.00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0.0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474.00万元,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下达年度目标任务4亿元的0.06%,在全市文化旅游固定资产投资排名第9位。 戛洒欢乐水世界旅游扶贫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90,086.45万元,完成项目备案、可研、用地等审批手续,完成项目规划和可行性研究报告,9月戛洒滨江路绿化工程开工建设,完成绿化种植30棵,铺设柏油路面300米,启动景观内休闲长廊、旅游公厕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景区永久围墙基础浇筑,预计2021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50亿元。新平县高端商务酒店项目总投资25,287.00万元,完成可研、规划、备案及部分用地手续,目前正在进行场地平整。2021年计划投资0.50亿元。项目由于高空电力线路未迁改,目前未正式启动建设。 (2)以品牌建设为目的,强化宣传营销 一是继续加大外宣力度。加大营销宣传力度,全方位、多渠道、扩大范围宣传新平旅游,打造提升“花腰傣”“哀牢山”品牌的吸引力和影响力。配合市级完成:网红大v打卡新平、“乐游玉溪”抖音素材拍摄、宣传素材新照片拍摄等工作。完成“旅游新平”微信公众号宣传39期,“新平文旅”抖音号宣传 38 期,“大美新平APP”宣传 35 期。完成与省市媒体的宣传对接、稿件审核、资料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按照县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收集整理部门所需宣传资料。 二是激发内生动力,拉动内需消费。2021年新平县在新冠疫情防控向好前提下,力推省内游、市内游和周边游。完成春节黄金周“就地过年”的活动宣传和线路推介。成功举办“赏花节”、“沐浴节”,策划了《新平县2021年国庆黄金周重点景区系列文旅活动方案》,做好国庆文旅线路及活动节前宣传工作。完成“红色旅游线路”“非遗线路”的设计,两条线路均入选省级推荐线路。完成省外、市外推荐1次。参与市级组织的“多彩暑期·研学玉溪”赴昆明、曲靖旅游产品暨招商引资推介会。完成新评定的3A级景区琴淮酒庄的上线工作。配合团县委完成省外8所高校暑期社会实践线路设计、参与带队讲解等工作。完成大戛高速旅游标识牌的踩点、布点、设计等工作。 4.文化旅游市场管理紧抓不懈 一是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安全检查工作。新平县文化市场开展专项检查、联合检查、交叉检查共计27次,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共计267家次,执法检查人员571人次。与文化旅游企业签订《2021年度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责任书》110份、与全县乡镇(街道)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12份。检查文物保护单位8家次,下发整改意见书10余份。受理处理各类投诉件23件(一机游14件、0877-7015211电话投诉6件、信访3件),旅游投诉实现5分钟响应,全部投诉案件24小时办结,处置率为100%。 二是做好“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工作,向辖区内公路加油站、服务区及部分出租车等区域,及县城游客退换货监理中心和戛洒退换货服务点等发放粘贴云南APP小程序,大海报、小海报共计1,100多份。 三是持续开展领域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扫黄打非正道2021”集中整治、无证歌舞娱乐场所等专项整治行动,对7家出版物经营企业、8家打复印店、2家网吧、3家KTV、3家佛堂、2家电影院进行全面检查,共收缴盗版物239本、小光碟1,193碟,发现KTV点播系统内有禁止播放歌曲11首,要求业主立即删除。 四是完成A级景区、三星级以上酒店和文化娱乐场所积分制十六轮考核工作。开展2021年星级饭店的复核工作,预计10月底完成复核。 五是抓牢、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的工作。自5月16日起,加大第七网格区域巡查值守工作,每天安排5人四个时段进行值守。发放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应知应会知识、倡议书等资料400余份,开展我局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网格责任单位干部职工包保联系工作,签订西湖小镇一期商户和物业,四期商户和住户的“门前五包”承诺书。落实好7家星级酒店、7家A级景区、53家文化娱乐场所、18家网吧、2家精品酒店的“常消毒”工作和日常疫情防控工作。完成新平宾馆、金茂大酒店、汇滨源酒店、建朝酒店、金凯瑞酒店、应华大酒店、新瑞酒店和蓬聚源酒店八个民兵隔离酒店的落实和准备工作。 5.行政审批工作有序推进 以“服务经济、方便群众、塑好形象”为工作取向,以廉洁高效、求真务实、勤政为民为目标,紧紧围绕“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总体目标,认真履行职能职责,有序推进行政审批工作。完成109户文化市场经营许可证年度检审工作,受理审批各类文化经营项目4件,办结率达到100.00%(其中,网吧变更1件;歌舞娱乐改扩建1件,变更2件)。组织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县相关部门牵头组织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活动。深入到四个村针对性地开展宣传。 6.党的建设横纵有效推进 (1)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领导班子切实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抓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履职自觉,勇于担当,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做到“谈工作必谈党风廉政、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文化、旅游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步坚持。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始终保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强有力的领导,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配合抓,站所领导协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一岗双责”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规定,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切实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执行者。分管领导扎实履行好具体责任职责,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开展好作风督查和工作进展督查、有效应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等日常活动,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既有形式、又有内容。截至目前,对各站所进行纪律作风督查共计9次。开展上半年党风廉政检查,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重点。共召开局党组会8次,讨论研究单位“三重一大”事项23项,并邀请驻单位纪检组到会参与指导,实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单位重大事项,大额资金使用,干部任用,人事安排等都召开班子会,集体讨论决策,不滥用权利,防止决策失误。 (2)党内活动有声有色取实效 扎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现实问题。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作为学习第一议题、教育培训第一专题、主题党日第一主题、宣传第一话题、调查研究第一课题、理论研讨第一选题,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常态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把教育和管理党员有效融入“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3次,组织全体党员开展警示教育1次,专题廉政党课2次。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全面营造学习的浓厚氛围,我局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系列活动。聚焦各类惠民项目,开列为民办实事清单,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单位实事计划数4条,截至目前完成3条;领导班子为民办实事13件,截至目前完成12件;为民办事党员人数40人,落实措施条数98条,完成办件数94件。积极参加共驻共建社区活动,通过群团活动凝聚干部职工凝聚力,促进文旅融合。坚持政治引领,教育全体党员干部铸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担使命。 (3)基层党建齐抓共管全面加强 局党组始终把党建工作视为强化根基、凝心聚力、促进发展的生命线,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作为切入点,全面落实党建工作领导、监督、考核、评价等“常”“长”机制。5月10日完成了我局三个党支部的换届工作,调整充实了三个党支部的领导班子;党务台账清单分类收集材料,推进党务台账规范化建设;所属3个基层党支部做到每个季度召开党员大会1次、每月召开支委会1次、每季度上党课1次。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落实在职机关党员到社区报到实行“双重管理”制度,完成了单位党组织和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各支部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6次,“双联系一共建”有序推进。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党的建设和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高质量跨越式高位推进。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012.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8.06万元,占总收入的99.7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85万元,占总收入的0.24%。与上年对比减少428.47万元,下降21.28%。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安排新平县“十三五”哀牢山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92.56万元,2021年度未安排该方面资金,导致2021年度总收入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23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9.05万元,占总支出的59.82%;项目支出899.58万元,占总支出的40.1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94.23万元,下降14.97%,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安排新平县“十三五”哀牢山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92.56万元,2021年度财政未安排该方面资金支出,导致2021年度总支出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9.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7.65万元,增长4.80%。主要原是人员增加,2021年度调入公务员2人,事业人员1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63.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5.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99.5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6.59万元,下降26.63%。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安排新平县“十三五”哀牢山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92.56万元,2021年度未支出该方面资金,导致2021年度项目支出下降。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1年公共预算内第二批项目前期经费-新平县花腰傣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债实施方案编制费支出8.00万元;2021年公共预算内第二批项目前期经费—新平县哀牢山农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债实施方案编制费支出8.00万元;党建工作经费1.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44.13万元,基本支出:861.55万元,项目支出:882.58万元;其中:文化和旅游局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及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交通通讯补助经费0.71万元;2021年新平群众文化工作队文艺创作演出经费4.92万元;“新平号”高铁冠名宣传项目补助经费80.00万元;新平县民族图书馆图书报刊征订经费8.00万元;支持文旅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第一批)补助资金2.56万元;2019年智慧旅游景区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200.00万元;新平县富春街博物馆建设前期补助经费10.00万元;2020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0.69万元;全域旅游创建工作经费53.10万元,2019年第二批省级文化事业建设专项资金5.61万元;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30.79万元;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7.87万元;新平县2021年可移动文物普查征集经费10.00万元;2019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100.00万元;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8.00万元;2021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6.65万元;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00万元;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9.97万元;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6.36万元;2021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6.3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8.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93.83万元,下降14.96%。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安排新平县“十三五”哀牢山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92.56万元,2021年度未支出该方面资金,导致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主要用于新平花腰傣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经费8.00万元;哀牢山农旅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实施方案编制费8.00万元;党建工作经费1.0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845.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46%。主要用于基本支出963.3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13.33万元、艺术表演团体246.47万元、群众文化2.69万元、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100.84万元;项目支出1,114.93万元,其中:文化和旅游404.24万元、文物110.00万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68.34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2.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8.4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8.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50万元;死亡抚恤19.93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3.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35.3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7.0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0.9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9.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09.63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17.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数为8.5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9.00万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8.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30万元,完成预算的62.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6万元,完成预算的40.6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受疫情影响及疫情防控需要减少人员聚集,导致接待费等支出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6.10万元,下降64.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59万元,下降74.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0万元,下降12.1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0万元,占59.17%;公务接待费支出3.66万元,占40.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3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文化和旅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6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6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文物安全、旅游发展、文化事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2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37万元,下降8.33%。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变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01万元、差旅费8.47万元、公务接待费1.49万元、劳务费120.77万元、福利费5.3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78万元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225.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06.19万元,固定资产318.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1.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2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0.2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64万元;出租房屋57.04平方米,账面原值22.84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64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225.03 | 906.19 | 318.84 | 205 | 81.95 | 0.00 | 31.89 | 0.00 | 0.00 | 0.00 | 0.00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1362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12209500728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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