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136200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根据地方立法权限,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行政许可职责,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宣传、推广和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文化股、旅游股。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图书馆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艺创作室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5.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花腰傣民族文化艺术团) 6.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 7.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培训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围绕景区品质的提升,磨盘山围绕5A 级景区的创建,完善景区的基础设施,打造以森林旅游和户外探险的业态产品,哀牢山以生态康养和科普研学为旅游目的地,打造中高端的旅游度假产品,红河谷以戛洒为中心,以欢乐水世界为引领产品辐射带动周边的乡村旅游,农业加旅游助推全域旅游的发展。 二是加大引流入新的工作,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积极作用,加强与省内外知名旅游企业的合作,创新市场合作的机制,实施游客的倍增行动。 三是提高旅游服务的集团化、组织化、专业化的水平,策划一批旅游精品线路,开发一批旅游精品产品,延长游客的体验链条和在新平游玩的住游时间,从一日游向多日游转变,从观光游向多层次消费转变。 四是加大对外的宣传营销,创新宣传的模式,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抓住疫情后旅游产业恢复发展的有机时机,通过对外宣传,不断提高新平的旅游知名度。 五是2023年预期目标:完成旅游业固定资产投资2.00亿元;实现接待游客600.00万人次,旅游收入60.00亿元;完成住宿业营业额增长15.00%;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额增长20.00%;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工资总额增长10.00%;“四上”企业纳规(限)2户。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9人,其中:工勤人员编制9人,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54人。在职实有6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8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67.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67.42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538.28万元,下降26.84%,具体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542.7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安排的全域旅游创建经费、原中街18号(富昌隆商号)补助资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图书馆图书报刊征订经费等本年度未列入预算批复;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8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人员退休,工资福利正常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1.1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人员退休,工资福利正常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减少3.9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人员退休,工资福利正常调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67.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67.4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67.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总收入减少538.28万元,下降26.84%,具体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542.7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安排的全域旅游创建经费、原中街18号(富昌隆商号)补助资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图书馆图书报刊征订经费等本年度未列入预算批复;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8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人员退休,工资福利正常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1.1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人员退休,工资福利正常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减少3.9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人员退休,工资福利正常调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67.4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6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1.9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23万元,下降1.37%,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有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减少,导致上年部门预算总支出大于本年部门预算总支出;项目支出225.4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1.05万元,下降69.8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全域旅游创建经费80.00万元、原中街18号(富昌隆商号)补助资金438.27万元、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图书馆图书报刊征订经费8.00万元;其它资金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70101行政运行安排支出557.74万元,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安排支出237.59万元,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2070109群众文化安排支出16.60万元,主要用于县级非遗传承人补助及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 2070112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安排支出91.50万元,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2070113旅游宣传安排支出200.00万元,主要用于“新平号”高铁冠名宣传项目补助经费;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安排支出14.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安排支出41.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安排支出89.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安排支出5.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死亡职工抚恤金;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安排支出35.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安排支出18.7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安排支出43.6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安排支出2.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2210201住房公积金安排支出102.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安排支出1.61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经费; 2070204文物保护安排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新平县可移动文物征集经费。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40万元,较上年减少2.90万元,下降34.9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10万元,较上年减少2.90万元,下降96.66%。 与上年对比下降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3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新平县可移动文物征集经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管理办法》《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关于做好新平县可移动文物征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通过社会捐赠、借展、购买、复仿制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广泛进行可移动文物征集;对文物古籍、陶器石器、青铜器、杂件及木构件进行征集;完成博物馆布展所需文物的征集。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出售的原则,对收藏机构和个人收藏的文物进行购买。由专家鉴定后,参考市场行情对符合标准的文物给予评估,并经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认可后,予以购买。计划博物馆内老物件字画5.00万元,陶器石器类5.00万元;青铜器类3.00万元;杂件及木构件7.00万元,合计20.0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2.党建工作经费。按照上级党委相关政策,近年来基层党组织先锋模范作用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党组织弱化、边缘化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机关党支部、文化馆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各项党的活动得以正常开展,支部活动、党员学习积极性将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项目资金预算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玉溪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办通〔2020〕10号)第五条之规定;项目资金的用途:项目预算资金主要用于:教育培训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党务工作者等;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党员活动阵地建设与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维护党组织活动场所及设施;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和专项活动;确保所属基层党组织正常开展工作和活动的必要支出;与党支部乡村振兴联系点开展党内活动;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委员交通通讯补助;其他党建工作的必要支出;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三个党支:文化馆党支部、机关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预算支出内容:用于文旅局党总支及下属的3个党支部加强党组织建设开展的各项党内活动。项目预期:能够使机关党支部、文化馆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各项党的活动得以正常开展,支部活动、党员学习积极性将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3.中央及省、市、县级免费开放资金。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一般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培训室、综合活动室)、展览厅(陈列厅)、宣传廊、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舞蹈(综合)排练室、独立学习室(音乐、书法、美术、曲艺等)、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治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民间文化传承和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资金的使用范围: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图书馆、文化馆补助标准为每馆每年20.00万,乡镇(街道)综合文化补助为每站馆每年5.00万元。实现两馆一站全部面向公众免费开放,日常免费服务项目不低于8个,平均每天开放时间不低于6小时。全县1个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12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全部免费开放。 4.“新平号”高铁冠名宣传项目补助经费。“新平号”高铁冠名宣传,三年合作期内线路选择更科学,新平号以中老线为主,但不仅限于中老线。新平高铁列车冠名的合作可不固定为某一条线路,可根据当下时段列车途径区域热度(热点)或新平的营销节点,来调整上刊媒体的列车线路。如沪昆线媒体上刊后,遇玉磨铁路线开通,可将画面移至玉磨铁路线列车上上刊;两会期间,也可调整到昆明—北京线上;遇广州等地重大活动时段前后,也可调整到昆明—广州线上等等。改变以往“一成不变”的宣传内容,内部广告展板资料一年更换不少于1次;改变单一的宣传方式,涵盖8种媒体宣传;联动当地的企事业单位,共同打造高铁列车特色展示空间,以更高效、更快速的方式覆盖目标区域,达到双赢的效果。 5.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文艺创作、演出补助经费。项目的开展,有利于提高群众文化品牌活动和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影响力,推动我县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广泛有效传播。项目资金的用途:项目预算资金主要用于2023年创作花腰傣民族特色舞蹈《激情花腰》服装制作、音乐的制作及2022年文化惠民演出的租用演员乘坐的班车、专业舞台车司机的聘请、服装道具的添置维修、舞台车底幕及横标等费用,符合总体目标中第二条和第三条“二、承担全县各类重大文化旅游节庆等重要活动的文艺表演,代表全县开展对外文艺展演、艺术交流活动等活动,打造文艺精品,扩大新平知名度和美誉度;三、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挖掘和提炼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艺术,挖掘本土民间特色的小调、素材,创作出更多具有本土民间特色的文艺节目(舞蹈、小品、歌曲),做好相关节日的筹划准备工作,确保顺利演出,按照上级领导部门的各项指示文件精神,做好相关活动的作品编创、信息采集”的相关要求。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在舞蹈创作过程中制作服装和音乐所产生的费用,文化惠民下乡演出过程中涉及到的各项费用。预算支出内容: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用于聘请舞台车司机0.60万元、下乡演员固定班车3.00万元、舞台车底幕及横标0.30万元、演员服装道具添置费0.60万元、道具维修费0.50万元,共计5.00万元整。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指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安排的专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支出58.77万元,其中:2070101行政运行44.04万元;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85,400.00万元;2070112 化和旅游市场管理5.08万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01.64万元,下降63.36%,主要原因是:今年政府购买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安排在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科目,导致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对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631.6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4.77万元,固定资产816.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4.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98.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5.06万元,其中出租资产57.04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5.06万元。 监督索引号53042700136200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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