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1)废水 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是混凝土养护废水。本项目混凝土养护过程中养护废水产生量较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或洒水抑尘,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施工期施工量小,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主要产生少量洗手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内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2)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机械设备废气,均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产生量较小,且项目区周边500m范围内无敏感点分析,废气在空气中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评价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和周围关心点的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施工期间,主要进行首采平台、生活办公用房、截排水设施、环保设施等进行建设,多采用人工方式,使用机械较少,施工期噪声主要是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以及挖掘机、电锯产生的噪声,多为间断式、移动式噪声,无固定声源。 项目区500m范围内无居民点、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且地处山地内, 有山体进行阻隔。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废 施工期废石用于矿区运输道路的回填;无永久弃方,土石方均能得到有效处置。施工期的建筑垃圾是在建筑物的建设过程产生的,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为碎砖和碎混凝土块,产生量较少,全部在场地内回填,不外排。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综上所述,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小。 (5)生态环境 项目工程建筑物布局紧凑,项目区内不涉及居民迁建,不涉及村落等居住用地。区域大部分都被灌木和草地覆盖,有小部分为裸露地表,项目区主要植被均为常见物种,无国家重点保护的植物和古树名木。 项目运营期开采,土石方开挖将改变部分占地区域用地现状,项目施工期主要进行首采平台、临时表土场、工业场地、矿山运输道路、生活区的开挖及建设,以上占地区域均为临时占地,占用的植被及植物均为常见物种,待后期矿山开采结束并进行复垦及植被恢复措施后,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进入储水池储存,晴天能全部回用于项目内洒水降尘,不外排。受雨水淋漓不会产生有害污染物,主要污染物为SS,通过在项目露天采区、工业场地区、矿山运输道路区、排土场设置截排水设施和沉沙池收集处理初期雨水,经过沉沙池沉淀后可大大降低SS的浓度,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矿区矿层最低开采标高为+540m,矿区最低侵蚀基准面标高为+540m。矿体产出位置相对较高,有利于地下水的排泄,且水量有限。建设项目开采对地下水资源的影响较小,不会破坏主要含水层。 建设项目生产生活用水均不取用地下水,不会造成地下水资源匮乏。开采矿体位于矿区当地最低排泄基准面以上,淋滤废水经过岩层渗透,对地下水污染极小。且项目通过截排水沟收集淋滤水导入沉砂池中沉淀后用于生产,对地下水的水质影响很小。 (2)废气 项目产生的扬尘、粉尘在采取环评提出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厂界TSP的预测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对周围的大气环境敏感点的TSP预测结果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在采取本评价所提措施处理后对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本项目是露天开采工程,矿山开采和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的噪声源强较大,通过采取加工厂房封闭隔声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昼间标准要求。由于本项目距离敏感点较远,且均有山体阻隔,经距离衰减以及山体隔声吸声后,对敏感点的影响不明显。 (4)固废 本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方,运送至临时表土场集中堆存,回填于采空区;项目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回用于项目内机械润滑。危废暂存间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内运营期产生的固废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5)生态环境 本项目不涉及基本农田,根据现场调查并查阅相关资料,本项目生态环境评价范围内无受保护或珍稀动植物,无名木古树,不存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地等敏感区域。因此,本项目的运营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矿山施工期对外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粉尘,因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根据环评前期工作调查,建设单位在作业时采取一定的洒水降尘措施。项目投产以来,未发生生产事故,未接到周围群众投诉,企业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以及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 本项目投入运营以来无扰民投诉等情况。根据现场勘查情况,项目矿区周边区域未出现地面塌陷情况,附近敏感点等亦未发生地下沉降的事故,现有开采也没有造成周边区域地下水位下降等次生水文地质问题。本项目建设内容少,施工期短,施工期的大气影响、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固体废物影响已消失。 (二)运营期 1.大气防治措施 (1)破碎加工区厂房上方设置密闭顶棚,设置三面封闭围挡的彩钢瓦结构厂房,可以有效减小砂石料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量,以及粉尘的扩散和排放。 (2)在破碎机、筛分机、皮带输送转载点、成品堆场位置分别设置一套固定的洒水装置;在成品及原料装卸点设置一套移动洒水装置,用于装卸扬尘、地面粉尘洒水降尘;在采区设置一套洒水装置,用于对开采时产生扬尘进行洒水降尘。 (3)成品堆场适时洒水,减少风蚀起尘及装卸过程中的粉尘排放量。 (4)尽量减小石料进出口与皮带输送机、料场的落差,减少滑槽的倾角,以减少因高度势能差产生的粉尘量。 (5)运输车辆遮盖篷布,防止矿石原料及成品的洒落,减轻道路扬尘产生量。 (6)非正常工况时,应及时停止生产,对防治措施进行全面检查,修补破损的厂房及堆场围挡,并且按要求进行洒水措施,在污染防治措施修复正常后,再恢复生产。 2.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办公生活区设置排水沟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并设置1个4m3沉淀池,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进入储水池储存,晴天全部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得外排。 (2)在露天采区、工业场地区、矿山运输道路区、临时表土场区内建设浆砌石结构排水沟。并在采区排水沟下游两端分别设置158m3的沉沙池;工业场地排水沟下游设置1座4.5m3的沉沙池;临时表土场排水沟下游设置1座4.5m3的沉沙池;对项目内各区的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及沉淀处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内洒水降尘,回用不完的排入矿区西南侧下游自然沟箐。 (3)设置污水及雨水回用系统,配置2个水泵及输水软管,保障污水及雨水能够回用于需洒水降尘区域。 3.声污染防治措施 (1)破碎机、筛分机、制砂机等固定生产加工产噪设备设置于彩钢瓦封闭厂房内,可对产噪设备起到隔声降噪作用。 (2)破碎、筛分机、制砂机出料口装置消声通道,防止内部噪声向外辐射,同时在给料板和进料漏斗的传动表面与机架外壳覆盖阻尼材料,减少噪声的辐射面积。 (3)紧固设备上的所有部件,噪声设备要注意润滑,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避免因个别部件的松动而产生的额外振动。 (4)运输成品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经过沿路的村庄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1)项目生活区设置生活垃圾房,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堆存,并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焚烧。 (2)采矿产生的土石方运送至临时表土场临时堆存,回填于采空区,临时表土场设置拦渣坝。 (3)设置防雨淋、防扬散、防渗漏的危废暂存间,用于存放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危废暂存间由专人进行管理,并设置警示标志,产生的废机油可回用于项目内机械润滑。危废暂存间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建设。 5.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严格按照采矿许可证的开采范围进行开采,禁止扩大开采范围,矿山开采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的设计要求,由上而下分台阶开采。 (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提高员工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禁滥砍滥伐,禁止猎杀野生动植物,注意生产及生活用火安全,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3)为减轻采矿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必须采取分区开采、逐步回填和及时恢复植被的边开采边恢复的方式,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4)项目营运过程中,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减轻水土流失对环境的影响。 (5)本方案服务期内开采扰动2.10hm2,运行期矿山边开采,边对开采利用完的平台和边坡边进行绿化,方案服务期末可绿化防护面积0.71hm2,其中平台面积0.35hm2,边坡0.36hm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