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1)废气 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废气主要为施工场地扬尘、运输扬尘、物料堆放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运行排放的尾气。以无组织、不连续、间断性排放为主,随施工结束而消失,将对项目周围敏感目标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采取本环平提出的措施,对敏感目标影响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2)废水 ①建筑施工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量较少,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生活污水:施工人员废水主要为少量的洗手废水,产生量较少,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③项目施工期在雨天会形成地表径流,地表径流污染物主要为SS,沉淀后可回用于晴天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和水质要求不高的施工工艺。 综上,施工人员洗手废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项目周围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期噪声可分为交通噪声和施工机械噪声,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龚家寨距离施工厂界为30m,中医院院区紧邻项目施工区,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分区施工,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禁止在靠近医院院区及龚家寨一侧高噪声源同时工作等措施后,声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结束后,相应的噪声污染即随之消失,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长期不良影响。 (4)固废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以及生活垃圾。 土石方:施工开挖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无废弃土石方产生; 建筑垃圾包括:可回收部分材料(如钢材边角料等)可回收处理,剩余部分全部运往城市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放置。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综上所述,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来源于垃圾异味、医疗废物异味、污水处理设施异味、食堂油烟、医院消毒异味、含菌废气及中药煎煮异味。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处理,医疗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委托医疗废物公司及时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将恶臭影响减至最小;污水处理设施定期检查和维修,使臭气达标排放;地面停车位汽车尾气经大气扩散及院内绿化吸附后对外环境影响小;中药煎煮过程中产生的异味经大气扩散后对外环境影响小;厨房油烟经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从烟道排出,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依托现有处理规模为200m3/d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限值(其中TP和氨氮执行GB/T 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排入项目区东侧新平大道市政管网。 项目运营后所产的废水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3)噪声 医务后勤人员及病人产生的社会噪声源强较小,项目运营后各医疗设备均置于室内,通过墙体阻隔、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能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对医院内外声环境影响均不大。 (4)固废 项目医疗废物属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本项目医疗废物依托医院现有的120m2的医疗废物暂存室,医疗废物统一收集后,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使用专用容器包装,存放在医疗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收集、暂存;病理性废物经消毒处理后交由新平县殡仪馆火化处理;其他医疗废物委托玉溪易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通过专用车辆清运、处置;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感染性废物处置满足豁免条件(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T 228-2006)等)中规定的“7.1、消毒处理后的消毒效果应达到对繁殖体细菌、真菌、亲脂性/亲水性病毒、寄生虫和分歧杆菌的杀灭对数值≥6;对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的杀灭对数值≥4;项目污泥脱水后消毒方式采用石灰消毒,参照《规范》7.4药剂供应,消毒方式优先选用石灰粉等干式化学消毒药剂,并要求所采用的石灰粉纯度宜为88%-95%,接触反应时间大于120min,药剂投加量(石灰粉/医疗废物)应大于0.075kg/kg,反应控制的强碱环境pH值应在11.0-12.5范围内。”等要求进行处置后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或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置,处置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项目污泥经脱水后用石灰进行消毒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中药渣及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固体废物对内外环境的影响不大。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防治措施 ①施工现场100%标准化围蔽。严格建筑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建筑施工现场的围挡应当坚固、整洁、美观,项目位于城区内,紧邻施工场地分布有现有院区及龚家寨住户,施工现场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 2.5 米的封闭围挡。主体脚手架外侧应当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网间连接应当严密。 ②工地路面100%硬化。项目施工场地内不设置生活区,项目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堆放区、办公指挥区的地面应当按照规定作硬化处理; ③施工现场100%洒水降尘。土石方开挖、装卸及施工场地道路等施工现场应定期不定期进行洒水降尘; ④出工地车辆100%冲洗干净和遮蔽严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当采取车辆清洁措施,设置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项目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⑤施工现场长期裸露地面100%覆盖或绿化。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当采取覆盖、固化、洒水或绿化等措施降尘,裸置3个月以上的土方,应当采取临时绿化或覆盖措施; ⑥未清运建筑垃圾(工程弃土)100%覆(苫)盖。临时堆放未清运建筑垃圾(工程弃土)要覆(苫)盖。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当分类布局、整齐码放。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应采取洒水、覆盖压尘等措施; ⑦其他措施。建筑垃圾、工程弃方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完成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场尽量设置于场地主导风向下风向,远离中医院现有院区及龚家寨一侧,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或其他防尘措施;施工场地进出通道要及时清扫洒水,施工单位选用的运输车辆,应当为密闭式或有覆盖措施的运输车辆;使用商品混凝土,不设置现场搅拌,遇到干燥大风的天气时应停止开挖,并加大洒水频次。 2.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项目施工期产生污水采取的措施为设置沉淀池,对产生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进行收集沉淀,沉淀后的废水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②施工期依托中医院及周边公共设施已建卫生间,减少废水的产生,少量的生活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杜绝废水外排。 3.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建设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在噪声设备上安装减振减噪装置、分时段进行施工等,降低施工噪声污染。 ②合理的布局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固定的高噪声设备尽量在地块中部布置,远离西侧龚家寨及东北侧已建院区,并在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置高度不低于2m的隔声屏障。噪声经过距离衰减和建筑物阻挡后可有效减小对周边居民及医院医患的不利环境影响。 ③禁止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及午间12:00-14:00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混凝土浇灌生产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除外。但须提前告示周边居民。 ④因混凝土浇灌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至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 ⑤施工期间对周边居民进行公告、标语安抚,积极听取周边居民意见。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①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回填不产生废弃土石方;项目建筑垃圾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出售给有资质的废品收购站。剩余部分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新平县城市管理部门指定堆存点堆放。 ②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出口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收集桶,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二)运营期 (1)大气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异味 ①产生的垃圾日产日清,将产生的垃圾清运至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②加强医院内部的卫生清洁; ③使用带盖的可移动封闭式垃圾收集桶。 ④不得将产生的医废和生活垃圾混合收集。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大大减少垃圾恶臭的产生,恶臭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场界标准值。 2)医废 项目设置1处医疗废物暂存点,项目将医疗废物需按规定进行分类袋装密闭,暂存在医疗废物存放间内,袋装可以减少恶臭散发,再者医废储存在专门的密闭储存间内,储存间设置了专门的人员管理,不使用时将其关闭,可大大减少恶臭的逸散,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污水处理设施 现有污水处理站设置为地埋式,在处理污水过程中消毒接触池、污水处理设施采取封闭处理。四周设置绿化带,远离院内其他建筑物 4)含菌废气 医院在营运时充分考虑了病室、走廊的通风,可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住各功能区的空气新鲜,同时避免含少量病菌的气体对院内及周围人群健康造成影响。 5)项目仅设置地面停车场,通过加强管理及区内绿化,汽车尾气对外环境影响小; 6)项目内设一间煎药室,为有需要的患者煎煮中药,煎药设备为煎药包装一体机,为封闭式,设置于专门的煎药室内,中药异味为无组织排放,通过通风稀释扩散。 (2)水防治措施 ①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排水; ②项目依托医院现有的处理规模为200m3/d的污水处理设施,增设污水处理站发生故障时处理项目综合废水事故池一个,容积为70m3;设置2个化粪池,分别分别为40m3(综合楼地下)、40m3(康复楼地下)。 ③项目所有外排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需进入污水处理设施设施,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限值(其中TP和氨氮执行GB/T 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方可排入项目区东侧新平大道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新平县污水处理厂。 ④项目依托医院已建食堂,食堂废水增设1个容积为10m3处理规模的隔油池。 ⑤项目检验依托已建医技楼设置的检验科室,检验废水经单独收集进行化学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3)声污染防治措施 各医疗设备在选型上尽可能选择低噪声型;平时要加强对各噪声设备的保养、检修,保证设备良好运转,减轻运行噪声强度。在项目区内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标语,以引导人群不在医院内大声喧哗。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①医疗废物 在医院西北角靠墙一侧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一处,面积为120m2,医疗废物统一收集后,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使用专用容器包装,存放在医疗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收集、暂存后(废弃的感染性、病理性血液标本等先经高压消毒后)委托玉溪易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通过专用车辆清运、处置;病理性医疗废物交由新平县殡仪馆运走进行火化处理。 ②污泥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感染性废物处置满足豁免条件(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T 228-2006)等)进行处置后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或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置,处置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7.1、消毒处理后的消毒效果应达到对繁殖体细菌、真菌、亲脂性/亲水性病毒、寄生虫和分歧杆菌的杀灭对数值≥6;对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的杀灭对数值≥4;项目污泥脱水后消毒方式采用石灰消毒,参照《规范》7.4药剂供应,消毒方式优先选用石灰粉等干式化学消毒药剂,并要求所采用的石灰粉纯度宜为88%-95%,接触反应时间大于120min,药剂投加量(石灰粉/医疗废物)应大于0.075kg/kg,反应控制的强碱环境pH值应在11.0-12.5范围内。本项目污泥脱水后用石灰进行消毒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③生活垃圾 经收集后医院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每日清运、处置。 ④中药渣 装袋后经中药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日产日清。 |